2021年第5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因医疗机构合并,经咸宁程亚丽口腔诊所申请,我委批准同意,现就注销咸宁程亚丽口腔诊所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机构名称:咸宁程亚丽口腔诊所
地点:咸宁市温泉潜山路18号B幢1层114A号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经营性质: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程亚丽
登记号:MA4DX6E6042120217D2152
诊疗科目:口腔科。
注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从注销之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收回后,原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失效。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