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094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卫生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名  称: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公告(2021年第10号)

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公告(2021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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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112232021年1229日)。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

法人代表

    

1

咸宁博士中医肛肠医院

营利性

林玉发

咸宁长安大道142号

2

朱进中医诊所

营利性

朱进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桂花西路希望巷31号

3

咸宁袁智勇中医综合诊所

营利性

袁智勇

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凯悦学府店铺

4

咸宁袁光彩中医(综合)诊所

营利性

袁光彩

咸宁温泉体育路

5

咸宁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美骏综合门诊部

营利性

邓翠娥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68号8幢4层401号

6

咸宁费森安馨血液透析中心

营利性

江波

咸宁市咸安区潜山商业街8号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222

责任编辑: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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