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0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经营性质 | 法人代表 | 地 址 |
1 | 咸宁博士中医肛肠医院 | 营利性 | 林玉发 | 咸宁长安大道142号 |
2 | 朱进中医诊所 | 营利性 | 朱进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桂花西路希望巷31号 |
3 | 咸宁袁智勇中医综合诊所 | 营利性 | 袁智勇 | 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凯悦学府店铺 |
4 | 咸宁袁光彩中医(综合)诊所 | 营利性 | 袁光彩 | 咸宁温泉体育路 |
5 | 咸宁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美骏综合门诊部 | 营利性 | 邓翠娥 |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68号8幢4层401号 |
6 | 咸宁费森安馨血液透析中心 | 营利性 | 江波 | 咸宁市咸安区潜山商业街8号 |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