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咸宁市发改委拟于4月上旬召开城市公汽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
1、消费者10人(温泉城区3人、永安城区3人、马桥镇2人、汀泗镇1人、向阳湖镇1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人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3、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湖北科技学院专家或学者1人、党代表1人、市消费者协会1人、市司法局1人、其他人员1人),由市发改委发函邀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本市市区常住公民;
2、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有群众基础,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提供书面文字意见;
3、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产生。
四、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改委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五、报名方式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1日,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发改委价格科报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9号,联系人:徐晓明、余剑,联系电话:07158895101)。
特此公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