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1-3857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 名  称:关于《桂花街生态、太乙大道临时货运、钟楼生态、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的起草说明

关于《桂花街生态、太乙大道临时货运、钟楼生态、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的起草说明

字号: 分享到:

为缓解市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我委起草了《桂花街生态、太乙大道临时货运、钟楼生态、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审批桂花街生态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关于太乙大道临时货运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关于钟楼生态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关于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委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和《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桂花街生态、太乙大道临时货运、钟楼生态、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我委在审核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料符合要求后,于2021年10月14日—11月13日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在参考省内其他市州城市道路停车服务价格基础上,制定桂花街生态、太乙大道临时货运、钟楼生态、潜山东门生态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5条,一是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一)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二)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三)桂花街生态临时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太乙大道临时货运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小型车辆停车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中、大型车辆停车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钟楼生态临时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潜山东门生态临时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四)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二是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服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收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四是实施收费时,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本方案试行一年。

责任编辑:何凡
附件:
相关链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