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我委于2021年12月6日—2022年1月5日咸宁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上公布《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截止征求意见时间结束,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湖北省价格条例 》《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以及《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政规〔2019〕5号)等规定文件,将于近期按有关程序予以印发执行。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