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189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
  • 名  称:《咸宁市“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咸宁市“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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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委会同市卫健委、市民政局部门起草了《咸宁市“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该《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一老一小”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托育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去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期,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单列一章;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一老一小”工作作出了系统、全面的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和《湖北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咸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一老一小”领域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市发改委会同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起草了《咸宁市“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作为全市养老托育领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谋划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该方案,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正文分实施背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要素等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发展趋势两方面;

第二部分为整体目标(到2025年,培养10万名专业护理人员,服务100万康养人员,实现1000亿大健康产业产值)、具体目标(养老方面:到2025年,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托育方面:到2025年,咸宁市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达4.5个/千人,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托幼服务一体化的幼儿园达 50%以上,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 90%以上,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 90%以上,建立托育专家人才库,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才培训达90%以上。)

第三部分为养老、托育的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具体要求等;

第四部分为保障要素,提出了组织保障、用地保障、财税保障、人才保障等要求。

附件为咸宁市“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总共220个项目,总投资3260719.48万元。其中,养老项目141个,总投资3225515.48万元;托育项目79个,总投资35204万元。

四、主要特点

1.充分体现对国家政策的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要求,在整体目标、资金投入、场地保障、要素支持、责任分工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国家、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充分体现对咸宁实际的把握。《实施方案》结合了咸宁养老、托育领域目前的总量、结构、需求、体制机制、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现状,做到了实事求是,“对症开方”,确保各项目标和举措能够贴合咸宁实际,切实推动咸宁养老、托育领域的发展。

3.充分体现对服务提升的要求。《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多元化”思路,从提供主体来看,既有政府,也有社会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从服务受众来看,既有针对特困群体的公益性兜底服务、也有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服务、还有相对高端的市场化服务;从服务内容来看,包括政策、土地、人才、融资、社会化的投入、税费保险等各方面。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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