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共咸宁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积极探索塑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的咸宁形态,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截至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会议共收到提案124件,其中集体提案23件,委员联名提案52件,委员个人提案49件。提案涉及经济建设方面54件,政治建设方面8件,文化建设方面10件,社会建设方面37件,生态文明建设15件。
会议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按照《政协咸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整理、分类。准予立案的提案,市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交办;市政协办公室通过开展督办和评议等方式,促进办理落实。未予立案的提案,将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