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提案共132件,占提案总数的94.96%,其中各民主党派、团体提案12件,委员提案120件。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市政府系统36个单位主办。截至目前,所承办提案均已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复,办复率为100%。从委员反馈意见来看,满意率为100%。从办理情况来看,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件)30件,占承办总数的22.73%;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件)92件,占承办总数的69.70%;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件)8件,占承办总数的6.06%;因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D类件)2件,占承办总数的1.51%。
二、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1.高站位,统筹推进。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督办。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2019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2月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主持召开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落实情况汇报会,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办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4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开文主持召开了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理单位、办理期限和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交办会,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办理措施。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等承办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办理”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单位(科室)具体经办”的三级责任制,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严把关,健全机制。一是完善分办机制。为确保分办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责职能调整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在初次分办后,再次召开协调会。经充分征求各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及时整理反馈意见,印发调整通知,进行二次分办。二是落实审核制度。重点围绕见面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四个指标,加强对文字、格式、内容上的审核。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工作高效、规范、严谨。市教育局严把“六关”确保办件规范性,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市市场监管局对各承办机构答复情况采取“五查”法,落实办理工作要求。三是强化督办考核。为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就登记在册的提案,通过电话催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狠抓落实,并明确将提案办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评。10月下旬,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邀请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承办量较大、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市城管执法委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评先评优重要指标,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敷衍应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市林业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日常督办重要内容,每月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并向主要领导反馈,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督办,强化跟踪问效。
3.解难题,惠及民生。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积极主动解决一些近期可能解决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努力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同市人行、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商业银行,召开现场会,实地调研,由有关金融机构与企业面对面对接,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市公安局结合“五访工作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委员关心的城区交通拥堵问题,认真落实城区秩序整治524工程,即开展五个堵点整治、两条交通示范路建设和四条严管街建设。
4.多沟通,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办理前期,主动了解委员真实意图,找准问题症结,明确办理途径;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切实解决问题,保证办理质量;在办理后,及时向委员们反馈办理结果,跟踪回访,确保委员满意。通过对办理过程的动态化管理和对复杂事务的人性化处理,确保提案高效、高质办理,力求委员满意。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全面把握提案背景和委员意图,统筹考虑,及时、合理答复,坚决克服“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的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将委员“请进来”,召开了2019年生态环境领域提案办理工作沟通会,邀请政协领导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对面座谈,商讨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思路。
三、下一步打算
2019年,市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在市政协的指导和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各位委员的要求和期望尚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站在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高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按照“办理时限不拖延、说明情况不推诿、答复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应付”的工作要求,真正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完善主办牵头协调、会办积极配合的联合办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在后续办理工作上继续从严从实,确保相关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