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3278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名  称:咸宁市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咸宁市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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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咸宁市县两级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汇总结果予以公告。

2023年7月至10月,咸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咸宁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33家单位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9类,涉及金额1795.27万元,其中:会计核算不实金额73.09万元、财政资金违规问题金额261.94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1460.24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

特此公告。

  咸宁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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