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编制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促进全市经济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实现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实现依法治安为目标,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两手抓,两手硬,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一情况两清单”。
(二)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加强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手抓防疫指导、一手抓安全监管”,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经济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具有执法资格53人。执法人员人数=(53-26)×70%=18.9人(注:扣除参与森林火灾防治、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地震救援等应急工作26人,实际参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27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725 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自然天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日;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人数×国家法定工作日=18.9×250=4725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安排。
1.监督检查工作日(1478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安全执法工作日-其他非安全执法工作日=4725-1717-1530=1478日。
2.其他安全执法工作日安排(1717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地震等):567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400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90 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0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0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0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20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00工作日;
合计=1717工作日。
3.非安全执法工作日(1530日)。
(1)值班:230 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80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00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50 工作日;
(5)病假、事假:110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60工作日;
(7)参与疫情防控、创文等其他工作日:100 工作日;
合计=1530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工矿商贸涉氨、涉粉、有限空间企业;全年共安排监督检查34家(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3)。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全年计划监督检查50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家,占比为68%。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每年检查一次。
(四)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全市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多,我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无法实现年度内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方面由县(市、区)应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分年度对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除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共安排监督检查16家(名单详见附件2)。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2%。
(三)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六、监督检查机制、方式、内容和要求
(一)监督检查机制: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基础,建立计划监督检查、包片综合督查、专项治理督办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二)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 监督检查与计划监督检查同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和重点监督检查同步实施、包片综合督查、专项治理行动、计划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实施安全生产全方位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实施前应该拟定监督检查方案。
(三)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涉及的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4.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四)监督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若因工作需要调整与变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需报局领导批准,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肃性。
附件:1.2022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2022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3.2022年矿山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1
2022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 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湖北宏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3月 | 危化科 |
2 | 湖北若水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4月 | 危化科 |
3 | 咸宁市祥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5月 | 危化科 |
4 | 崇阳县兴昌烟花爆竹公司 | 烟花爆竹 | 5月 | 危化科 |
5 | 湖北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6月 | 危化科 |
6 | 通山县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7月 | 危化科 |
7 | 湖北和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8月 | 危化科 |
8 | 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化工 | 10月 | 危化科 |
9 | 湖北星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1月 | 危化科 |
10 | 湖北冰丰食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5月 | 基础科 |
11 | 维达力(赤壁)实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6月 | 基础科 |
12 | 稳健医疗(嘉鱼)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9月 | 基础科 |
13 | 东洋佳嘉(咸宁)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11月 | 基础科 |
14 | 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3月 | 高新区分局 |
15 | 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4月 | 高新区分局 |
16 | 咸宁愛科医疗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5月 | 高新区分局 |
17 | 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化工 | 6月 | 高新区分局 |
18 | 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8月 | 高新区分局 |
19 | 湖北环峰能源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10月 | 高新区分局 |
20 | 湖北健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化工 | 4月 | 执法支队 |
21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5月 | 执法支队 |
22 | 湖北通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矿商贸 | 6月 | 执法支队 |
23 | 通山县烟花爆竹公司 | 烟花爆竹 | 7月 | 执法支队 |
24 |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 工矿商贸 | 8月 | 执法支队 |
25 | 湖北联乐集团嘉鱼县富民酿造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2月 | 执法支队 |
26 | 崇阳县鑫澳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12月 | 执法支队 |
附件2
2022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 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崇阳县公路物资供销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6月 | 危化科 |
2 | 武汉蓝洋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9月 | 危化科 |
3 | 湖北虹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2月 | 危化科 |
4 | 湖北精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11月 | 基础科 |
5 |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12月 | 基础科 |
6 | 湖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4月 | 高新区分局 |
7 | 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5月 | 高新区分局 |
8 | 中海油湖北咸宁市书台街加油北站 | 危险化学品 | 7月 | 高新区分局 |
9 | 中石化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甘鲁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8月 | 高新区分局 |
10 | 中石油湖北咸宁销售分公司十六潭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9月 | 高新区分局 |
11 | 湖北云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矿商贸 | 5月 | 执法支队 |
12 | 湖北中天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工矿商贸 | 6月 | 执法支队 |
13 | 咸宁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 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 | 9月 | 局办公室 (考试分中心) |
14 | 赤壁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 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 | 9月 | 局办公室 (考试分中心) |
15 | 嘉鱼县创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 | 9月 | 局办公室 (考试分中心) |
16 | 嘉鱼县致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 | 9月 | 局办公室 (考试分中心) |
附件3
2022年矿山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 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赤壁市赵李桥狮子山采石厂 | 矿山企业 | 6月 | 基础科 |
2 | 赤壁市华新水泥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6月 | 基础科 |
3 | 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矿山企业 | 9月 | 基础科 执法支队 |
4 | 葛洲坝水泥(嘉鱼)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9月 | 基础科 |
5 | 崇阳县昌华水泥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9月 | 基础科 执法支队 |
6 | 通山县振达矿业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11月 | 基础科 执法支队 |
7 | 通山县南林钙业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11月 | 基础科 |
8 | 通城县卓成矿业有限公司 | 矿山企业 | 12月 | 基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