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3201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 名  称:2021年咸宁市本级政府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咸宁市本级政府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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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2825日在咸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毛湘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全年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运行稳中向好。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30.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1亿元,为预算的99.4%(调整预算,下同),增长32.7%(见表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5亿元,为预算的93.9%,下降10.8%(见表二)。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一、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入决算。总收入633,894万元,为预算的99.9%,下降11.9%(见表三)收入结构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966万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27.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94,661万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31.7%;非税收入58,305万元,为预算的94%增长16.6%税收占比7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2.转移性收入335,775万元,为预算的98.8%下降25.9%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8,666万元,下降45.1%,主要是扩权赋能强县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下达县级;下级上解收入40,789万元,增长30%,主要是环保体制上划;上年结转收入55,201万元,增长22.9%,根据省财政厅批复决算数填列;调入资金22,038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7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788万元、收回存量资金调入5,300万元、往来专户结余调入3,19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081万元,主要是弥补收支缺口。

3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5,15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4.2%,主要是到期一般债券比上年减少,相应再融资债券规模减少。

——支出决算。总支出633,894万元,为预算的99.9%,下降11.9%(见表四)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687万元,为预算的91.7%下降19.9%

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68万元,为预算的90.6%,下降3.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7,695万元,为预算的78.2%,下降16%,主要是2021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未验收付款

教育支出56,423万元,为预算的95.6%,下降18%,主要是上级安排的高职、中职教育助学金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20,567万元,为预算的99.6%,增长12.7%,主要是支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投入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25万元,为预算的102.7%,下降29.8%,主要是年含惠游湖北补助1,950万元,及融媒体中心、文化中心等一次性项目25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8万元,为预算的97.8%,下降49.9%,主要是年含新机保缺口补助2.4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19,896万元,为预算的93.2%,下降48.7%,主要是年疫情防控支出基数较大。

节能环保支出22,969万元,为预算的87.2%,下降10.8%。主要年含107国道污水管网改造资金263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2,190万元,为预算的106.8%,增长25.3%,主要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农林水支出22,553万元,为预算的79.8%,下降31.2%,主要是省级下达的专款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20,061万元,为预算的46.8%,下降57.3%,主要是支出级次调整,公路养护专款改为县(市、区)列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227万元,为预算的160.4%,下降15.9%,主要是高新区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出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61万元,为预算的124.7%,增长239.6%,主要是上级下达服务业发展“五个一百”引导资金。

金融支出1,280万元,较预算减少2,501万元,主要是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补充产业引导资金,年中调整用于兑现企业优惠政策。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28万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5.8%,主要是据实拨付购买建设用地指标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20,418万元,为预算的88.7%,下降3.3%,主要是部门缴纳公积金按收付实现制据实列支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39万元,为预算的76.7%,下降38.3%,主要是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减少。

2.转移性支出160,493万元,为预算的133.5%,增长39.5%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5,544万元,增长27.4%,主要是税收收入恢复性增长,上解省级支出相应增加;补助下级支出27,257万元,增长49.7%,主要是转拨上级专款增加;结转下年支出84,726万元,增长53.5%,主要是部分专款项目结转下年实施,以及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部门结转支出增加。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714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9.1%用于据实偿还到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见表六、表七

总收入272,562万元,为预算的93%,下降29.7%。其中,当年收入90,493万元,为预算的58.4%,下降62.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成交量下降;转移性收入33,009万元,为预算的100.8%,下降50.4%,主要是2020年含有抗疫特别国债31,9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9,060万元,为预算的141.6%,增长85.3%,主要是到期债券比上年增加,相应再融资债券较上年增加8.34亿元。

总支出272,562万元,为预算的93%,下降29.7%其中,当年支出141,587万元,为预算的94%,下降58.3%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转移性支出26,567万元,为预算的70.1%,下降27.2%,主要是项目加快进度,结转下年支出减少。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4,408万元,为预算的100%

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见表八)

总收入353,972万元,为预算的214.6%,增长74.9%。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和工伤保险收入市级统筹。其中本年保险费收入137,852万元,为预算的118.5%,增长35.2%;财政补贴收入194,702万元,为预算的586.1%,增长203%,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和工伤保险收入市级统筹后,上级补助直接下达市级。总支出295,248万元,为预算的224.9%,增长83%,主要是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在市级统筹列支。

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余58,724万元,滚存结余213,179万元(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结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见表九)

总收入10,416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25.8%。其中,本年利润收入9,89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14.6%,主要是按规定国有企业经营利润上缴比例由15%提高至30%

总支出10,416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25.8%。其中,本年支出5,628万元,为预算的99.7%;调出资金4,788万元(调入公共预算安排),为预算的100%

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五)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1.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9.14亿元,为限额89.28亿元的88.6%。其中,一般债务29.29亿元,为限额34.86亿元的84%;专项债务49.85亿元,为限额54.42亿元的91.6%

2.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2021年,省转贷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8.46亿元(一般债券3.12亿元、专项债券5.34亿元),全部安排用于103个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农林水利占23.6%,市政建设占21.9%,产业园区建设占14.7%,教育占12%,棚户区改造占11.8%,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养老等事业发展占16%,有效发挥了债券资金稳增长、补短板、调结构、扩内需、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3.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1年,市本级债券还本1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87亿元(再融资偿还1.39亿元、自主偿还0.48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0.44亿元(再融资偿还9.57亿元、自主偿还0.87亿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见表十一)

2021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1,985万元,增长1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下降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8万元,增长4%,主要是2016公车改革,车辆多年未更新,目前已进入换期;公务接待费775万元,增长48%,主要是年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基数较低

(七)2021年决算的主要特点

1.恢复态势好于预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分别恢复到2019年的99.5%109%,高于全省2.67.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幅高于全省1.33.8个百分点。税收占比77.2%,比2020年提升2.4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民生性支出216亿元,占比78%,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干部工资待遇有效保障社会救助人群保障标准实现8连涨”科教文卫、粮食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考核类支出全部达标调配资金40,619万元,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免费疫苗接种

3.经济发展支撑稳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8.43亿元;直达资金51亿元,直接惠企利民131.14万人(次);投入资金6.69亿元,支持技改11条”“科技创新22条”和“三重”项目落实落地;配套发放湖北消费3,160万元,拉动消费亿元以上。

4.管理绩效持续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上线,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深化运转类项目支出区间标准全省首创,经验先后在中国财经报、改革报全国推介。预算绩效与评审持续融合,财政管理绩效再获省政府3,500万元奖励(本级1,000万元)

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等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克服疫情、经济下行和大规模减税退税叠加冲击,财政收入同口径正增长,财政支出更加聚焦重点,为稳住咸宁经济基本盘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74亿元,为预算的51%,自然口径下降4.6%,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8.9%。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9亿元,为预算的45.3%,自然口径下降11.5%,同口径增长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57亿元,为预算的61%,增长11.4%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见表十二)

收入完成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34万元,为预算的43.6%,自然口径下降19.9%,同口径下降4.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3,881万元,为预算的38.3%,自然口径下降27.4%,同口径下降6.8%。非税收入完成38,653万元,为预算的62.5%,增长3.5%

支出完成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884万元,为预算的56.1%,增长52.6%

主要科目支出执行情况:

快于序时进度的主要科目

教育支出19,541万元,为预算的51.3%,主要是高中、中职教育提前发放暑假两个月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8万元,为预算的52.9%,主要是含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8,0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20,791万元,为预算109.5%,主要是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补助资金11.4亿元列市级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9,521万元,为预算的53.4%,主要是高新区拨付横沟桥镇人工湿地环保专项4,10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0,425万元,为预算的53.9%,主要是一般债券安排的市政项目支出加快;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974万元,为预算的87.7%,主要是落实稳经济增长,高新区上半年加快兑现企业优惠政策;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46万元,为预算的67.4%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增加支出4,1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2,988万元,为预算的58.4%,主要是新增债券安排应急储备仓库、温泉消防站建设等项目762万元。

低于序时进度的主要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34万元,为预算的36.5%,主要是人才开发专项、市民之家租金及运维费用等项目支出集中在下半年列支

公共安全支出13,667万元,为预算的34.7%,主要是公安部门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等项目在下半年实施;

科学技术支出7,917万元,为预算的39%,主要是高新区支持企业科技发展政策在下半年兑现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7万元,为预算的30.5%,主要是文旅重大活动暂未开展;

农林水支出7,338万元,为预算的26.5%,主要是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在下半年下达;

交通运输支出4,395万元,为预算的26.4%,主要是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1亿元暂未上交;

住房保障支出8,571万元,为预算的25.5%,主要是1.2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年底实施。

(二)市级其他预算(见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4,537万元,为预算的62.3%,下降4%。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1,910万元,为预算的73.2%,增长2.4%。总支出完成112,930万元,为预算的122.2%,增长102.3%,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增加47,46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661万元,为预算的81.4%,增长50.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196,347万元,为预算的52.1%,增长1.1%。总支出完成142,036万元,为预算的40.6%,下降22.6%,主要是职工、居民医疗保险42,021万元因医保系统升级未能及时结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安排均在下半年执行。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

1.收支实现“双增长”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始终保持同口径正增长是全省仅有的5个地级市之一,每月收入增幅均排全省前8,剔除直管市排前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分别同口径增长8.9%6.4%,比全省高5.45.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进度过半,增长11.4%,超省定“双过半”目标5.4个百分点。

2.保障能力“高水平”。“三保”底线全部兜牢,部门单位平稳运行,绩效奖金全面兑现,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基本兑现到位。民生支出只增不减,131.8亿元,占比77%,考核类支出超进度拨付,社会救助、教育资助、乡村振兴等兜底政策全面及时兑现。发展支出全力保障,统筹调动资金资产资源促发展,本级安排资金17.3亿元,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三重”事项以及大批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3.向上争取“更积极”抢抓稳经济增长发展机遇,奋力向上拼搏赶超,上半年全市及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51.52亿元、30.26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1%31.6%;争取债券资金79.1亿元、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5倍、4.8倍。

4.财政改革“出实效”。“免申即享”全面实施兑现资3,648万元,惠及企业620家,经验在中国财经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报道。资金拨付快捷高效,业务流程全面再造,90%经费拨款预算项目免申即拨,资金拨付提速1倍以上。财政服务优化提速,财政评审提速50%以上,政府采购业务随到随办,投诉案件处理比省定要求缩短10日。

5.助企纾困“再发力”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办理留抵退税21.03亿元,发放稳岗补贴3,093万元,减免租金1,077万元,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安排“惠系列”消费券2,259万元,促进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安排1.49亿元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半年,尽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客观困难仍不容忽视。主要是疫情冲击经济运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财政增收压力较大;绩效奖励、疫情防控、稳经济增长政策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空前;部门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意识薄弱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解决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妥善应对。

三、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为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使用,截止6月底,全年债券基本发行完毕。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债券发行需要纳入预算管理。现就债券调整及引起收入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市级发行债券116,770万元(不含再融资债券48,62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6,47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70,300万元。

1.新增一般债券。拟安排89个项目共46,470万元。包含基础设施建设类40个项目24,413万元,生态环境改善类22个项目8,155万元,社会发展类27个项目13,902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34个共5,489万元(具体项目见表十四)

2.新增专项债券。拟安14个项目共70,300万元。包含园区建设1个项目5,000万元,医疗卫生补短板3个项目19,000万元,生态环保4个项目9,100万元,优化城区教育、体育布局3个项目7,900万元,其他民生保障3个项目29,300万元(具体项目见表十六)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41,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800万元,转移性收入386,4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41,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919万元,转移性支出108,2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412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2,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448万元,转移性收入15,12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6,000万元,其他收入29,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12,2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2,684万元,转移性支出9,8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693万元。收支平衡。

  1. 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措施

(一)落实落细各项财经政策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财政资金直达企业直接惠企利民保持较大支出强度,全力支持湖北消费券、旅游企业贴息、汽车消费、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不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用好用足债券资金,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支持重大项目落实落地落效。

(二)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统筹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力支持中国桂花城等15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打造税收新的增长点。加快出台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发挥好拼搏赶超竞争机制,抢抓稳经济增长机遇全力向上争取。

(三)从严从紧做好预算管理。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扩大资产共享共用,严格压缩会议、培训费,增强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加大部门预算执行监控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做实事前绩效评估,推进绩效财评深度融合,完善“五度”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守住守牢财经纪律线。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将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监督深度融合,坚决查处各类违反《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确保财经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财政增收难、收支平衡压力大,但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加快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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