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41773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教育;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名  称:2022年咸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2022年咸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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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2〕13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咸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引领不断加强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委书记孟祥伟、市长杨军多次专题调研教育工作并听取情况汇报,推进解决教育重点难点问题。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听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报告。2022年,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市教育局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教育议题。在儿童节、教师节、学期开学等节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学校,看望、慰问师生,研究解决教育、学校发展难题。2022年10月26日、11月2日,市长杨军在市主城区调研教育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教育问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组成人员,明确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教育重点工作,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

2.推动党组织全覆盖。调整理顺在咸高校党组织管理关系,批准成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党委,健全市委教育工委常态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党组织领导下,全市所有小学和初中健全了少先队组织,所有初中和高中健全了团组织,咸安区被评为湖北省团教协作机制改革试点区。

3.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2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2022年3月,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的建设现状、书记校长的配备情况、学校党员数、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2022年11月,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咸宁市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转发了《湖北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湖北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隶属关系已经全部调整到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按照不少于10所学校确定了试点,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能力持续提高

1.科学规划教育事业发展。印发《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动全市各类资源配置向教育领域倾斜。

2.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实事项目,近两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扩充普惠性幼儿园学位12620个,已经建成开园41所,新增学位11277个。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45.8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9.82%。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推动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全市共撤并教学点220个,6个县市区均已启动教联体改革试点,累计组建41个教联体,覆盖学生130242人。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共投入资金6.4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43所,新增中小学学位16400个,“大班额”和“择校热”有效缓解。三是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启动了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崇阳二中建成如期开学。开展常规教学视导,组织多学科多层次教研教改协作,支持学校教研课题研究。完成崇阳县众望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四是推进公办中职教育扩容提质。全市公办中职教育资源已经全部整合到位。赤壁市政府投资3.97亿元建设赤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新校区。组织开展中职学校“双优”创建,我市共有3所中职学校和5个专业入选全省中职学校“双优”建设计划名单。我市在第四届湖北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中综合排名全省第二,通山县职教中心参赛项目“校园快修工坊”将代表湖北省参加国赛。

3.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建立控辍保学联防联控体系和长效机制,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2021年,全市资助各类贫困学生21.76万人次,资助金额1.59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1.47万人次,资助金额0.76亿元。市教育局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三)坚持“五育并举”培养,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传统节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防范、文明宣传、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咸宁市第五届中小学生经典诵读大赛暨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会,460余所中小学、50余万学生参与;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主题法治教育活动310场次;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首批选定30所学校开展试点示范;评选咸宁市2022年度“新时代好少年”10人,并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学习。举办全市“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团课队课比赛,组织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成员开展示范性宣讲81场次,覆盖青少年5000余人。

2.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出台《咸宁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举办咸宁市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第十二届美育节;组队参加湖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获初中组冠军、高中组季军,均刷新历史,共培养国家一级足球运动员11人。咸宁市在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类中学生组中获足球比赛亚军、篮球比赛季军。

3.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组建咸宁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教育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举办全省巡回宣讲首场活动暨第一次集体备课活动,推进近视防控试点校和示范校创建。2022年春季学期,对全市儿童青少年监测近视检出率为42.42%,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2021年,咸宁市在全国近视防控成都现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022年,咸宁市“教卫协同 推进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经验在人民网推广。

4.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组织教师参加中华经典诵读网络专项培训,成功举办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开展第二十四届、二十五届推普周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规范用语用字氛围。严格规范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2021年、2022年完成测试9687人,其中9000人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改革发展稳步推进

1.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市委、市政府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开展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严厉打击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违规行为。近两年来,我市未发现相关媒体及学校存在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违规行为。                                          

2.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咸宁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校内公示落实率100%,基本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双减”前的312所压减至30所,全部完成非营利性登记。我市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核验和支付开通率均达到100%,全省排名第一。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2022年6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咸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7月1日,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议;2022年8月17-18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调研督办。2022年9月,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为4.83%,各县市区均控制在5%以内,按时完成省定目标。

4.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组织学生信息素养实践活动初赛和复赛,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机器人和创客大赛网上展评活动。巩固全国教育装备改革试验区成果,咸安区、崇阳县入选中央电教馆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区;5所学校入选中央电教馆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校。在中央电教馆开展的“三个课堂”应用案例征集评审工作中取得佳绩,获得区域创新案例1个(全国共38个),学校创新案例4个(全国共73个)。

5.持续开展中小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制定《咸宁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中小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6项,各县市区及学校基本完成了县级12项、学校层面30项制度及细则的制定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累计督导检查65次,其中开展专项审计6次,重点督查31次,联合检查12次,其他形式(暗访督查)16次。通过自查或多形式督导,发现问题16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师生健康全面保障

1.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多病共防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校园主体责任,强化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三案十一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备齐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减少聚集性群体性活动,组织师生全员核酸检测,错峰错时开学,同时加强监测预警,广泛开展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宣传,一旦发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师生安全健康、教学平稳有序。

2.强化平安校园工作举措。积极加强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防“四个100%”。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防溺水、消防、校车、实验室、暴力欺凌、心理健康、防性侵、校园周边等专项治理。积极宣传贯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副校长述职制度、重要时间节点安全工作提醒制、校园安全工作审计式验收等制度。我市校车国有化公司运营经验在全省推广;防溺水工作经验被省应急管理厅推介;咸宁市中小学校食堂安全副校长工作在全省食品安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六)坚持铸师魂强师能,队伍管理逐步优化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2021年以来,全面建立并落实教师师德师风宣誓制度;2022年,为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年”,组织了教师宣誓、师德典型事迹报告会、师德主题征文、师德主题演讲、遍访家长等“十个一”活动;在教师节期间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1人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3人获评楚天园丁奖、3人获评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1人获评湖北省农村先进工作者、1人获评荆楚好老师,299名教师获得市级通报表扬。加强教师招聘工作,2021年、2022年,全市累计招聘教师2853名,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

2.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定《咸宁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覆盖教师18577人。

3.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一是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制定《咸宁市南鄂教育英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名师工作室”全覆盖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多层次多科目培训计划,2021年、2022年,国培、省培共培训14978人。二是严格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管理。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清理整顿,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做到“不报备不审批不考核”。三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建立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规定足额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要求、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前景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教育全链条高质量发展不够充分。一是学前教育仍然是发展的短板,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仍有差距。二是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城区学位不足,“城挤乡弱”现象仍然存在,农村被动“小班化”与城镇被动“大班化”并存。三是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县域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个别县区生源和教师存在流失现象,选课走班对县域普通高中压力较大。  

(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国家“双减”政策出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面铺开,加上生源增长和大班额化解,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的同时,还存在学科结构化矛盾,道法、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不足。

()校园周边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部分学校周边还存在治安秩序、交通安全、文化秩序、违规经营、环境卫生等问题,虽然经相关部门多次集中整治,但容易出现反弹,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为师生营造安全、整洁、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教育综合改革纵深推进不够。一是公办学校办学活力尚未全面激发,教育评价改革亟待深化,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任务艰巨。二是“双减”工作防反弹任务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事权移交相关部门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要加快合规审批;部分学校课后服务师资不足,经费未足额保障,服务类型不丰富,社会资源挖潜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筑牢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持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质量。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加强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二)继续加强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深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并优化支出结构,在满足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实施一批教育领域重点工程,持续推动中职“双优”创建工作,实现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县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预算执行、项目推进等情况动态监管。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三)深入推进教联体建设。落实《关于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通过以县域内1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为核心学校,采取“大校联小校”“强校联弱校”“城镇学校联农村学校”等方式,建设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联合发展共同体。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6个教联体省级试点,确定一批市级、县级试点;2023年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示范性教联体,总结推广一批教联体建设经验模式。发挥鄂南高中等省级示范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宣誓活动、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报告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遍访家长”活动、师德模范评选活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等,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二是落实教师补充培育机制。继续通过社会公开招考、银铃讲学计划、特岗教师等方式,扩大中小学教师补充渠道。加强教师培训培养,组织开展国培、省培、市级培训等,提升广大教师综合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持续推进“双减”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强化校内减负提质。落实“五项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把教学常规环节。二是持续强化评价引导。实现“新中考”首考平安,推进教学评价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家长减负。三是持续整治违规培训。实施全方位监管,紧盯重点时段、重要环节,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规隐形变异培训。

(六)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党政统筹领导、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七防工程建设”,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工作,着力加强校园安防“4个100%建设”。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从严从紧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好守牢校园疫情防控阵地。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6日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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