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0-0016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室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 名  称:关于2019年11月-2020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尚未落实事项及2020年7-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关于2019年11月-2020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尚未落实事项及2020年7-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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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208月市政府共召开13次常务会议并印发纪要。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于202010中下旬,对201911-2020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尚未落实事项及20207-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现通报如下:

一、尚未完全落实事项

(一)20191121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

审议《咸宁市粮食收购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咸宁银保监分局)

《咸宁市粮食收购贷款资金管理办法》正在按程序送审。

(二)2020415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听取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情况的汇报和审议《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金投集团)

关于《湖北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签订的落实情况。湖北银行、武汉农商行咸宁农商、建行、交行、长江村镇行、邮储银行等7家银行已经签署了《湖北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并开展业务;农行、汉口银行、农发行、工行等4家已达成合作意向,待省行审批后签订合作协议;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2家银行尚在洽谈之中。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新机制担保业务45笔共计1.8866亿元。

(三)202073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听取将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借款转为资本投入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9笔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借款转为资本投入情况,报市委财经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20208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1.听取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是关于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落实情况目前《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扩容需求方案》正在送审。二是关于全市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预算、招标文件,近期将开展挂网招标工作三是关于出台“信易贷”方案的落实情况。目前《咸宁市“信易贷”工作推进方案》正在送审。

2.听取确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9年度退休 “中人”视同缴费指数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一是关于职级公务员“中人”老办法待遇计算方式的落实情况职级公务员退休后的老办法待遇计算标准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于9月底录入信息系统,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待遇申领相关信息。二是关于补发新老待遇差的落实情况。改革前四年退休“中人”自退休次月到201911月、2019年度退休“中人”自退休次月到20207月的新办法待遇补发工作正在与省人社厅沟通,待取得信息系统权限后启动补发工作。

二、已基本完成事项

(一)202071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关于长江“禁渔”、防汛救灾等工作的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是关于长江“禁渔”批示的落实情况。已制定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开展联合执法1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272人次;开展专项执法7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531人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只849艘,清理违规网具3909张,查办案件108起,查获涉案船只65艘,移送司法案件20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98家,检查农贸市场、商超3628家,检查酒店、餐饮单位12224家,检查电商网络平台717家,检查发现问题线索96个,督促整改问题453个。拆除或更换招牌或违规广告256处,清理或更换菜单、菜谱221家。按照“1113”要求,实施“五个一批”帮助渔民就业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0人,推荐就业岗位2336人次,组织退捕渔民就业专场招聘会13场、实用技术培训11期。积极落实社保政策,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已参加养老保险3593人,占符合参保条件人数的100%二是关于防汛救灾批示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市的降雨量、梅雨期天数及江湖库水位均超过2016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精神,严格按照省、市领导要求抓好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绷紧思想之弦,防好思想之汛,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通过筑牢“三条防线”、防御“三大风险”、做好“三个调度”、突出“四个重点”、围绕“七个短板”5个方面,全力做好了抗洪保安澜工作,工程险情数、受灾损失分别比2016年减少90%63%实现了“不倒一堤、不垮一坝、不死一人、无一人因灾返贫”的目标,夺取了防汛抗洪斗争的全面胜利。

2.审议《咸宁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27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207号)。

3.听取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76日,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暨政务信息培训会,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4.审议《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咸宁银保监分局)

917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19号)

5.听取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一是关于市慈善会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将根据2021年预计非定向捐赠接收情况测算经费所需额度,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二是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城市,市财政局已安排101万元开展相关工作

6.听取推荐洪海林等4人为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万虎等8人为202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根据鄂人社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确定万虎为2020年度省突贡中青年专家;根据鄂人社函〔2020108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江波涛、周国鹏、蒋金中为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洪海林等4人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经省人社厅公示后,上报国家人社部,相关文件即将下发。

7.听取2020年咸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713日,将候选人名单在《咸宁日报》予以公示。97日,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70名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二)202073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1.听取国务院、省政府长江禁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长江禁捕工作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通山县人民政府)

一是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出台文件的落实情况86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咸政办函〔202029号)。86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022号)。二是关于“三无”船舶分类取缔补偿和在禁捕水域实施技防布控全覆盖经费保障的落实情况。我市登记退捕渔船1854艘,拆解处置率100%。制定下发了相对统一的“三无”渔船补偿标准,全市核定涉渔“三无”船只4166艘,已全部上岸,拆解1033艘,剩余船只10月底前处置到位。出台了《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生产生活船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全市上报生产生活用船3728艘,目前已落实标识化管理要求。启动全市禁捕水域视频监控网络建设项目,西凉湖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其他6个禁捕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初步预算5年需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三是关于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的落实情况目前,市级和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三定方案已由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核定编制数476个,目前到位人员404人 。此外,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水域渔业执法任务较重、已经设有渔业执法队伍的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继续保持独立设置。

2.传达学习应勇书记在咸宁检查调研防汛救灾和脱贫攻坚工作时讲话精神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扶贫办、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是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防汛救灾讲话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两手抓、两手硬,聚焦超标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三个重点”,切实扛起防汛救灾责任、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做到了大水之年无大险、大灾之年不见灾,实现了“不倒一堤、不垮一坝、不死一人、无一人因灾返贫”的目标。二是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情况。925日—1016日,对全市脱贫不稳定户(4651629人)、边缘易致贫户(6832250人)、野生动物转产户(1826人)、长江禁捕渔民上岸贫困户(740人)及受灾户(1134839861人)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帮扶情况进行抽查。10月以来,严格按照“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通城县对4901150名存量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组织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采集录入,目前已采集完成203440人。精心组织“扶贫日”活动,召开了咸宁市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评选了100名“最美扶贫人”,举办了咸宁脱贫攻坚故事大赛,举办2020年秋季扶贫产品展。

3.传达学习全省上半年经济运行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听取了我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印发了《关于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指标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市发改委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预警”,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预警,85日召开了全市全面建成小康指标体系培训会,已成立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完成“十四五”重大课题研究报告11篇和相关调研报告260篇,上报了2批拟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44个、重大政策和改革19项。

4.听取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召开承接“一揽子政策”项目谋划专题会议,并建立月度跟踪落实机制,截至1013日已完成了6789月落实一揽子政策进展情况汇总,并印发通报2期。

5.审议《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关于加快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等五个文件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918日,印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清单>5个文件的通知》(咸办发〔20206号)。

6.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17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咸政办发〔202024号)。

(三)20208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1.听取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南专员办反馈关于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情况的监察意见和审议《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情况监察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3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情况监察意见”的整改方案》截至20201015日,鄂南专员办反馈的32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其余11个问题均达到了序时进度。

2.研究《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28,市人大已批复《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91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开。

3.听取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关于召开工作推进会的落实情况1012召开全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4.听取确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9年度退休 “中人”视同缴费指数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关于退休人员预发新办法待遇的落实情况。2019年以后退休人员及改革头四年因首次启用时未确定地区指数的退休人员的待遇已按新办法调整,并自20208月起进行发放。

5.听取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和新建咸宁市第一中学情况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一是关于教师编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已印发《咸宁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市教师〔202011号),明确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市委编办、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6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优化配基础教育学校编制资源的调研报告》,研究提出《关于优化基础教育编制资源配置的若干措施》。二是关于新建咸宁市第一中学的落实情况已初步明确学校选址,学校占地200亩,办学规模3000人,初步定名为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学校定位为全寄宿制公办普通高中,主要承担普及高中教育的任务,与鄂南高中错位发展,目前正在开展项目规划及申报工作。

6.审议《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司法局)

98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1号)。

7.审议《关于加强全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922日,印发了《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咸发〔20209

8.审议《咸宁市建设“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科协)

918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咸宁市建设“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3号)。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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