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近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前三季度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4%(预期目标7.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4%(预期目标8.3%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6.5%(预期目标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4%(预期目标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2%(预期目标10.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3%(预期目标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71%(预期目标控制在4.5%以内)。
(二)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5%。上半年我市共有规上文化产业单位数131个,同比净增24个、排名全省第六,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6576.6万元,同比增长-29.94%。
2.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5%。2020年建设市级创新平台76家,全市市级技术创新平台达到311家。组织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湖北省鄂南特色农业综合产业技术研究院,真奥金银花按照专业型研究公司备案条件做好申报工作,海威复合材料、百米生物、祥天空气能等企业按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条件做好申报工作。
3.实现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11%以上。1-9月,我市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3581件、474件,分别同比增长23.48%,7.73%。
4.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转化科技成果6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全市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50项;完成成果转化40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总额40.9亿元、排名全省第六。
5.抓好3个省委、省政府督办项目,150个省、市重点项目,56个10亿元以上续建和新开工项目。1-8月,省领导督办的3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4.5亿元,占年度计划120.8%。28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2.7亿元,占年度计划88.7%,进度排名全省第三。三次集中开工项目318个、总投资907.5亿元。累计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321个,争取下达资金9.42亿元。
6.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超过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新开工产业项目超过100个。组织参加知名民企湖北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活动。1-9月,全市共新签约项目712个、合同总金额963.0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44个、总金额706.52亿元,10亿元以上项目15个、总金额347.75亿元。全市新开工项目538个、总投资额998.35亿元。
7.实现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1-9月,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2.1%,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54.3%。
8.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5%。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34家,预计通过认定114家,全市高企总数力争突破260家。前三季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数据暂未公布。
9.新增上云企业不少于200家。按照《咸宁市“万企上云”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落实了企业上云奖补政策,积极动员通信企业和互联网服务平台主动为企业提供上云服务,力争推进实施上云企业300家以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布三批次可供免费试用的云产品和服务目录名单,推动制造业企业在线办公、网络办公。
10.整治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已制订《咸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形成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目前市城区及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城区均实现了双水源或三水源供水。赤壁市、嘉鱼县双水源建设正有序推进。
11.新增7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村。崇阳县获批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咸宁市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云核查验收。咸安区、通城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工作通过市级预审。2020年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108个。
12.精准划定“三区三线”空间格局,严守285万亩耕地红线。全市生态红线评估及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域生态红线总面积约3400平方公里。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58万亩。初步划定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正在对相关成果进行优化。
13.力争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成本10亿元。1-9月累计减轻企业各类负担241256.44万元。其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979.06万元,优惠燃气费用2869.65万元,对已缴纳水费的企业累计优惠让利96.68万元,减免污水处理费1612.48万元。
14.力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万户。截至9月30日,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5.61万户,同比增加19.9%,增幅全省排名第一。
15.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行农作物秸秆回收和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综合整治215个建制村生态环境。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技术推广面积300万亩,约占总播面积的90%,肥料利用率达到40%。全市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178841户。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3.68%,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51%。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31个环境整治村,目前已完成整治7个,其余24个正在整治中。
16.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000公里。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农村公路投资88379万元,完成路基1984.86公里、路面1982.657公里;提档升级工程完成投资75810万元,完成1697.821公里;林场公路完成投资7656万元,完成60.748公里。咸安区双溪桥镇、嘉鱼县官桥镇、通山县大畈镇、崇阳县铜钟乡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
17.用于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在78%左右。全市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教育、社保、科技、医疗卫生等民生性投入,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1-9月全市民生性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4%。
18.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1-9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52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64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47人、登记新增毕业生就业2508人。
19.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9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394套,占目标任务的100%;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35套,占目标任务的100%;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827户,占任务数的100%。2019年7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已完工32个;2020年8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66个。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巩固提升全覆盖“回头看”活动。对490户存量贫困户、466户脱贫不稳定户、684户边缘易致贫户分别登记造册,逐户制定了2020年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组织专班对“三类人员”基本信息、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抽查,共发现问题389个。
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迁扶贫、自主脱贫、驻村帮扶、保险保障等六大提升工程,总结推广“产业双保险”“防贫保”“135生态养殖”等经验模式。持续开展到户产业奖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9万户贫困户申报了奖补项目,全市预计将发放到户产业奖补资金8110万元。继续推广嘉鱼土鸡“135”林下生态养殖模式,截至9月底全市“鸡别墅”已达4747个,配套建成3个育雏基地。组织开展了市级特色产业奖补,共评选产业扶贫合作联盟4家,扶贫企业18家、产业特色示范村40个,脱贫之星61个,奖补相关主体591万元。2019年—2020年度,全市投入双保险资金1230.39万元,目前已赔付3522笔701.26万元。
2.提升文化软实力。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全市文艺工作者创作抗疫题材文艺作品200余个,其中原创歌曲《孔雀来兮》等多个作品在中央、省级媒体刊发。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市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于6月23日前全部恢复开放,预约限流开放。举办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公益培训班9期。举办第八届“香城大舞台”咸宁市“香城戏台”戏曲演唱会4场。市文化中心于2020年9月21日正式运营。市非遗展示馆拟于年底前开馆试运营。通山县“三馆两场一中心”已投入试运营。崇阳县“四馆两场一中心”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咸安区文体中心、通城县银山文化艺术中心、赤壁市群众艺术馆正在紧锣密鼓建设当中。全市已建成113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了镇村两级全覆盖。
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万里茶道”申遗工作有序推进,成功争取八省联盟申遗工作推进会和万里茶道申遗集结赛在赤壁举行。成立赤壁市万里茶道研究会,举办赤壁青砖茶(万里茶道)知识讲座(论坛),召开座谈会11次,收集万里茶道相关原始资料1200多份。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0万元,指导赤壁做好新店石板街三角地带、码头、万安桥和避风港等遗产点的保护建设及羊楼洞古街进出口风格风貌整治工作。梓山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原乡小镇、世界第一茶业古镇、趣乐园开发等一大批重大旅游项目顺利推进。白水畈萝卜公社、龙隐山旅游度假区等景区建成并投入运营。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攻克食品饮料、智能机电、砖茶清洁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组织5个项目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油茶林提质增效与省力化经营技术研发”获得立项。组织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揭榜制重大项目,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湖北霍尔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项目公示立项。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目前已经完成项目评审、公示。
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完成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启动2020—2021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拟选任人选公示阶段。
(二)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1.狠抓项目投资。
推动咸宁核电综合码头投入使用,赤壁长江大桥加快建设,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咸宁—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武汉—咸宁—南昌高铁、武汉—咸宁—平江高铁等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核电综合码头4月份启动建设,2台轮胎式起重机安装试机完成。赤壁长江大桥累计完成投资268194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2.5%。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正全力推进。咸九高速项目施工许可已完成,土地预审所需的规划指标已落实,土地预审已获自然资源部受理。已成立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省发改委已将该项目纳入《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重大项目,项目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工作。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咸宁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因前期确定的三个预选场址均与山坡机场邻接区部分重叠,使用空域均与空军训练空域存在影响,9月初再次增勘了三个场址,目前正对部分场址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武汉铁路局集团公司已将咸宁货场搬迁及新建铁路物流园区项目申报纳入国铁集团《二级物流中心》规划,已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快推进簰洲湾港区前期工作,目前嘉鱼港总体规划已上报省政府。通修高速已纳入湖北省“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目前项目施工许可初稿已完成,各专题工作抓紧推进。
加快推进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和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抓好城区充电桩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工程已于7月底完成投产送电。500千伏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已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新建投运充电站8座,现有27座充电站正常运营。完成6座充电站项目初步设计筹建工作。2020年咸宁市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共三个批次、总投资3.135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计划的73.0%。
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确定“十四五”编制项目第三方单位,制定了“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清单,召开了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已形成“十四五”规划基础稿,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4783项、总投资3.7万亿的“十四五”项目库。
2.促进消费升级。
加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荆楚优品”工程,健全城乡流通网络体系。已向省商务厅预申报14家企业16个供应链项目。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目前市城区已完成升级改造5个,正在升级改造6个,拆除重建4个。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全市已成立3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6个电商基地。1-8月全市网络零售额9554.5万元,同比增长46.6%。前三季度,全市物流基础设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80万元,占年度总投资额的97.4%。
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疫情期间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熬制中药汤剂93000袋,为定点医院提供中药预防和治疗汤剂7700袋,免费为困难群体和复工企业提供中药汤剂13000袋,全市新冠肺炎的中医中药覆盖率达98%,位居全省前列。市中医医院1-9月全年中草药收入1003万,同比增长15%。
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调整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实施旅游品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赤壁市万亩茶园·俄罗斯方块小镇、通城县内冲瑶族村、嘉鱼县光年城堡景区、通山县闯王陵景区等5家景区创建国家3A级景区正在进行公示,建设了洪口村、石门村、大岭村等一批景区化村庄。通山县大畈镇获评湖北旅游名镇、通城县大坪乡内冲村获评湖北旅游名村,羊楼洞明清石板古街获评湖北旅游名街。
3.提高开放水平。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以“百展行动”计划为基础,组织我市企业积极参加第127届广交会、第128届广交会、第30届华交会等线上展会。1-8月我市对“一带一路”累计出口达14.04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5.8%。
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全市新增备案企业55家,新增出口实绩企业26家,累计出口6.95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7.7%。全面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线上跨境电商政策与业务培训会。
支持湖北·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交易中心发展。一期进口商业街已开街,二期建设项目正进行地勘准备工作。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企业复产、项目复工,2020年度中央、省预算支持的5个项目全部开工在建。《2018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我市3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2019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我市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4个达到序时进度。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我市负责实施的省级重大项目3个,总投资88.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4.26亿元,完成率50%;市级项目清单28项重大事项和88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较好。完成长江经济带“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建设,入库项目68个,总投资1379.74亿元。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建设特色产业。
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引导主导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荐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2020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咸宁南玻节能玻璃等6家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
做大咸宁军民融合产业园、赤壁军民融合应急产业园,壮大12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确保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制定了《咸宁高新区做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五年行动方案》《赤壁市打造应急救援装备生产功能区五年行动计划》。争取应急装备生产、人才联合培养2个项目成功列入《湖北省建设军事后勤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的意见》。咸宁市军民创新新材料产业园和赤壁市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平台建设2个项目申报列入省军民融合“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开展军民融合资源调查,采集军民融合企业信息33家、在建拟建项目18个。开展军队副食品筹措,我市8家供应商14个产品进入筹措平台在全省公示。培育发展“民参军”企业,华锐机电、开得利机电通过保密资质评审。开展技术产品推介对接活动,促成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复合材料应用推介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组织3家企业参加国家“陆上装备”“水上装备”领域优势企业及先进技术产品(青岛)对接活动。
2.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力度,8家企业成功对接首批“科技副总”。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的高铝硅酸盐盖板玻璃KK3和超强锂铝硅光电玻璃KK6产品列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进目录》。
深入实施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开展2020年市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获批市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推荐湖北三赢兴等38家企业申报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及科技小巨人企业。截至9月我市共有市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47家,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4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1家。
3.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先后两次申报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培育以方片互动、盛世光明、天助网、绿购网等为龙头的互联网平台。积极推动制造业相关上下游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交流互动,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和网络协同制造,为产业融合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应用支持和标准支持。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贯彻落实通信行业提速降费政策,大力实施光纤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全市固定宽带100M用户占比达75.97%,200M及以上用户占比达20%。通过两化融合在线评估诊断、线上培训服务、开展试点示范等方式,培育一批“两化”试点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全市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4家,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3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4家。
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目前市移动公司建成5G基站368个,市电信公司和联通公司建成5G基站453个,合计建成5G基站821个。
(四)加快建设美丽咸宁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大气防治联防联控。委托第三方机构全天候对主城区开展扬尘污染巡查,共日常巡查78天,督查工地及渣土运输1500余次,发现问题53处。编制完成《咸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一企一策。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问责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干部40人,处罚6起,罚款4200元,留置教育12人。着力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开展专项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截至9月30日,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3%,较去年同期上升21.6%;PM10浓度均值42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2.2%;PM2.5浓度均值26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3.5%。
统筹推进陆水河、淦河、富水河、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水系治理,构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我市入江重要支流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治理(一期)(二期)已完工,我市富水干流(通山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富水治理新增河段(通山)已完工。淦河系统治理工程一期已于9月底完工,共完成投资5500万元。印发了《咸宁市2020年斧头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完成斧头湖咸宁段23公里湖岸线和斧头湖流域11条河流210公里岸线全流域排口排查,排查入湖(河)排口459个,建立“一口一档”,实施“一口一策”。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斧头湖水质较2019年同期有所改善,无劣V类水。
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力度,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了咸宁市疑似污染地块与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污染地块6个,疑似污染地块8个。召开了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会议,通城县黄袍林场钒厂遗留地块、咸安区向阳湖镇老垃圾填埋厂土壤修复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正在加快推进。组织编制了《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方案和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方案》。
2.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印发了《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全市十五个专项战役共有重点工作任务105项,截至目前均达到序时进度。
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问题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进行整治,目前有2个完成了整治任务。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渣场、嘉鱼蛇屋山金矿尾矿库2个尾矿库完成整治任务。制定了《咸宁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持续压实河湖库长责任。第三季度市级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共计巡查河湖库29次,其中河湖长本人巡查9次,委托联系部门巡查20次。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全市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71个,整改完成63个。
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截至9月全市完成各类厕改任务186018座,占三年省定目标任务113%。5月底嘉鱼县、赤壁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了首批省级验收,8月咸安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横沟桥镇均通过了省级验收,全市5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全部稳定达标运行。已建成垃圾压缩站71座,日压缩能力2664吨,全市农村共配备约10500名保洁员、垃圾桶约21.5万个、垃圾转运车辆约450台,日转运能力约1600吨,已实现村庄垃圾治理全覆盖。计划总投资21652.2万元,实施13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47.2万人,其中有7个项目已开工。完成精准灭荒造林14.19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15.4%,排名全省第一。
3.优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印发《关于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统筹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前三季度,全市已策划拟申报试点项目24个,涉及77个行政村,总建设规模136万亩。已通过省级评审拟备案6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纳入2020年度省级试点,1个项目纳入2020年度市级试点,2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印发了《咸宁生态市(绿色崛起)建设县(市、区)政府考核办法》《咸宁生态市(绿色崛起)建设市直单位考核办法》《2020年咸宁市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15个,截至9月底已基本完成7个。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1.加大改革力度。
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把控好房地产供给节奏,保障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1-9月我市商品房销售完成277.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21%;销售金额130.8亿元,销售均价4713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44%;商品住房库存369.4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0.59个月。
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认真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地落实。对国务院保留的29项前置审批,坚持先审批后发照,对后置审批的380余项一律先照后证。截至目前,共推送“证照分离”信息6571条,涉及市场主体4097户。
2.支持创新创业。
以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富有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市。我市获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1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2家。新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市级众创空间4家。支持咸宁高新区申报科技部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完成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
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平安电工、三赢兴电子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制定了《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启动筹建全市政银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委托高投集团管理的香城产业基金作为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优质项目创新创业发展。积极对接瀛通电子、平安电工、三赢兴等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支持瀛通电子在深交所发行可转债3亿元实现再融资,三赢兴电子已完成股改审计工作,平安电工已与辅导券商制定上市工作规划。
深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招硕引博”工程,优化实施“回归工程”,激发创新活力。启动2020年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推荐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7个。主动对接省级选派来咸服务的22名院士专家。积极谋划市级“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精心组织“招硕引博”工程,实际到岗79人,目前各用人单位已完成引进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及相关录用手续的办理。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与在外学子、咸宁籍企业家等优秀人才保持联络,做好在外人才信息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民营经济全省100强企业。召开了2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对企业家提出的160个问题挂牌督办。193名市、县领导干部走访企业344家、收集问题491个,已经协调解决437个。对2019年“新进规”的南玻光电玻璃等12家市直企业每家给予了2万元奖励;真奥金银花药业等79家“新进规”的县市区企业每家给予了1万元奖励。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修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65项。截至9月底我市共审批工程建设项目334个,涉及审批事项1725个。积极与联合水务公司、昆仑燃气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市通建办等成员单位对接,完成审批系统的延伸和审查人员设定。对工程类、资质类、房管类等事项申请前置条件中所需的证照进行清理。
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系统,建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审批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度。全面实行“三十六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行容缺登记。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110”标准。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符合条件即到即办。
(六)推进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1.扩大区域合作。
探索“武汉城区展示交易+咸宁仓储物流”和“武汉大型市场批发+咸宁中小市场就近配送”的发展模式,促进产品和服务供给升级。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咸宁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推进会。继续引入武汉企业在咸宁开设大型仓储式超市,加快咸宁农副产品“进城”步伐。目前咸宁已有30多家企业与武商、汉商、中百仓储等大型商贸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全市的农副产品40%销往武汉。
推进科技创新一体化,实施“招商引校”,吸引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咸办基地、建校区,加强科技人才交流。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校园建设已全部完工,小学部已于9月开学,大学部已于10月初开学。东湖学院一期土方工程完成90%,排水系统基本完成,道路主线开始铺设,施工队伍已进场进行勘探。
2.高昂市区龙头。
突出“北上东进西展”,加快构建以咸宁宜居主城、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横沟科学城、凤凰新区为核心的城乡共融发展布局。《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咸宁市横沟科学城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咸安区凤凰新区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已有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际华园、长岛未来城、原乡小镇、鲁迅学校、华师附属学校、恒大养生谷等重点项目落户。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整治乱设乱摆、占道经营等问题,城区累计出动执法队员21000余人次,劝离流动摊贩9563处,规范出店经营10359家。拆除违规设置和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759块,条幅865条。对占用人行道车辆实施拖移7246台,清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6116辆,张贴违停告知书3211张。雨水篦清淤3089个、雨水井清淤152座、支管清淤5533米、维修流水板1649米、人行道板8215米、路缘石2573米,修复树篦686个,更换存在安全隐患井盖497个。对城区主次干道536处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修补面积10017平方米。
聚焦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标准,大力推动咸宁高新区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咸宁高新区获批科技部“百城百园”项目。组织厚福医疗、兆舒美、世丰汽车内饰、福人金身、方片互动、金杏科技等6家企业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重新修订咸宁高新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政策。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科技奖,福人金身药业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浩华生物获科技成果推广二等奖,海威复合材料、武汉地震仪器、八月花食品获科技进步三等奖。组织欣和生物、浩华生物、海威复合材料申报湖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
3.做强县域经济。
以“三带”建设为引领。推进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正在完善《陆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两桥一路”区域经济发展方案》。2020年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计划完成续建重点建设项目32个、总投资32.4亿元,目前各重点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2020年拟实施重点项目23个、总投资4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95亿元。加快推进金塘镇柃蜜小镇、铜钟乡野樱天堂小镇、高枧乡花药小镇、港口乡桃源小镇、青山镇茶韵颐养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
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找准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力度建设12个省级成长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挥县域经济考核指挥棒作用,督导各县市区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和问题。目前2019年的全省县域经济考核结果尚未公布。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1.培植特色农业。
推进“1+6”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农高区已争取到800万项目资金,用于园区沟渠和塘堰的生态修复功能建设。基本完成356省道一期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2020年农高区内部路网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新增30家市级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量达到25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5家。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全市共检查生产主体1046家次。重点支持咸安温氏、嘉鱼正邦、赤壁双胞胎、通城温氏、崇阳正大等生猪规模化生产企业发展,新扶持培育“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户66个,总量达到303个。2020年全市已完成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42个,新增存栏5.87万头,正在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86个,预计年底可新增存栏26.36万头。持续开展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每月对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病死猪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生猪运输车辆进行采样监测。
2.建设美丽乡村。
巩固“五线五治”成果,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召开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视频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巩固”行动的通知》,开展“治四乱”“督四员”“评四美”活动,“百日巩固”行动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4.57亿元,清理垃圾23.6万吨,清理沟渠3739.6公里,清理水塘2930.1万平方米,拆除破旧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广告牌26758块,绿化植树771.5万株。全市配备“四员”13745人。全市开展最美评比活动709次,参与人次66万人。
推动农村公厕规范化建设改造和制度化管理养护。召开了全市农村改厕现场会,开展农村改厕质量大排查,促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17.79万户,完成省定三年计划的109.2%;农村公厕完成建改786座,完成省定三年计划的87%。
3.优化农村治理。
引导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943个改革村(涉农社区)和37个改革小组已全部成立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登记赋码,组建了342个村级、37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将乡风文明建设内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开展了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申报、复查工作。已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890个,覆盖率达100%。在多个平台上推送《开展“垃圾革命” 让香城清洁美丽》倡议书,成功推荐4个村申报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八)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
1.强化风险防控。
着力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组织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共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139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线上网络宣传35.6万次。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发布原创消费风险提示或“以案说险”信息592条,发布线上线下宣传资料300万份。组织召开咸宁市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公安机关破案345起,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35人,打掉诈骗犯罪团伙19个,劝阻疑似被骗受害人9613人,为群众避免损失2201余万元。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41126万元,返还受害人被骗资金411万元。
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前三季度共召开阶段性维稳形势研判会议16次,扎实开展涉稳日常研判工作,共收集涉稳信息256条,开展指导、协调、督办54次,及时处置化解了各类社会领域风险隐患,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聚焦治本,在大案突破、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共查处涉政、非法传教、邪教类案事件35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0人,教育训诫28人。强力推进“平安荆楚行动”,“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盗抢骗”案件破案1135起,刑事拘留111人,抓获逃犯414人;“黄赌”案件破案929起,清查场所1372家(关停410家),打掉“黄赌”团伙95个,刑事拘留105人,行政拘留719人;毒品犯罪案件破获103起,查处吸毒人员743人次,开展公职人员吸毒检测5万余人。逃犯清零、伞网清除工作已完成;全市线索总数2807条,办结2795条,中央、省交线索已全部办结。全市重点案件所涉黑财6.21亿元,执行到位5.446亿元。行业清源工作阶段性目标完成,全市共发出“三书一函”215份,回复201份,到期回复率100%。
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应用。全市已投资6.82亿元,市“雪亮工程”指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综治视频共享平台、公安视频共享平台、电子政务视频共享平台已全部建成。
2.加强民生保障。
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纳入经办管理1729家、103698人。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将工伤保险结余资金上缴至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目前各县市区上解基金2550.2万元。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咸宁市是第一批接入互联网医保平台的6个市州之一。开通县域内、市域内职工医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功能。
推进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印发了《咸宁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全市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5.6万人,发放资金1.4亿元;农村特困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0.7万人,发放资金6185万元。全市发放残疾人两补63056人9606.1万元。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生产主体14家次,检查经营主体633家次。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共检查10类食品生产企业14家,排查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举办了第二届“文明放心早餐店”颁奖暨文明诚信经营户门前四包启动仪式,共评选出10家“文明放心餐饮店”和10家“人家早餐店”。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共完成餐饮服务经营者探头入网1715户,信息录入1249户。
3.发展社会事业。
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城区“择校热”“大班额”难题。截至9月,11个重点教育项目中,4个已完工,5个在建,2个正在进行前期准备;15个政府投资教育项目中,12个已完工,2个在建,1个已开标。2020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数347225人,平均班额46.1人。
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培育了健康九九医养结合连锁化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桃花岛康养中心、赤壁蒲纺织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已汇集老人信息近14万条。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下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市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全市七人普综合试点业务培训班,市、县、乡、村四级普查机构组建到位,全市共批复普查工作经费3160.14万元,截至9月全市6个县市区和高新区选聘“两员”9635人。
更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印发了《关于2020年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领导联系片区的通知》和《关于咸宁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片区联系单位的通知》,将建成区划分为八大联系片区。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动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整合创文工作力量。对文明创建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的单位挂“不文明单位”牌,目前已挂出1块。开设“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目前已播出30期。
(九)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打造忠诚型政府。全市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检验忠诚的根本标准。
2.打造法治型政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印发10000余份民法典宣传挂图、宣传手册。在全市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答题人员3万余人次。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充分发挥媒体普法作用,“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已上线70余期。加快推进我市四级公法平台的建设,全市建成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1个,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室,建成1062个村居法律顾问室,初步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室全覆盖。
3.打造担当型政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下沉一线,积极开展“亮身份、践初心、比作为”活动,开展卡点值守、入户摸排、监测体温、配送物资、筹集捐款等工作,用实绩行动彰显政治意识,诠释责任担当。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咸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市委办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切实帮助企业主体渡过疫情难关,为广大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稳预期。
4.打造服务型政府。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已联通市、县、乡、村四级共计1800余个点位。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汇集了338个部门、1325项目录的2.2亿条数据。推动不动产登记全省率先实现与水电气过户联办。设置24小时便民服务自助专区。通过国家级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率先开通咸宁市12345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专线。探索湖北咸安-浙江玉环“跨省联办”政务服务新模式。
5.打造廉洁型政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市本级实行最严格的压减措施,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决算基础上压减不低于20%,因公出国(境)费压减不低于70%,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压减不低于40%,截至8月份已压减一般性支出8,471万元。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93个,已基本完成审计项目70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处置资产的原则,严守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制度底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督办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放松,前三季度经济形势逐步向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暖。其中,技术合同成交额、省委省政府督办项目建设、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数、亿元以上项目数、新开工项目数、降低企业成本、市场主体总量、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等重点指标任务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仍呈负增长,很难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下一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