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12月市政府共召开15次常务会议并印发纪要。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于2021年2月下旬,对2020年4-10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尚未落实事项及2020年11-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现通报如下:
一、尚未完全落实事项
(一)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听取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情况的汇报和审议《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金投集团)
关于签订《湖北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市直13家银行中湖北银行、武汉农商行、咸宁农商行、建行、交行、长江村镇银行、邮储银行、汉口银行、工行、农行等10家银行已经先后签订了《湖北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业务,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农发行3家银行因上级行合作意愿不强,担保授信难度较大。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办理新型政银担分险业务957笔9.19亿元,同比增长937%。
(二)2020年8月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听取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
一是关于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落实情况。目前,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完成基础框架搭建工作,正在汇集、导入各部门基础数据,进行各应用模块的调试工作。二是关于出台“信易贷”方案的落实情况。《咸宁市“信易贷”工作推进方案》已先后两轮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工作要求和我市“信易贷”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三)2020年9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审议《咸宁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020年10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咸宁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会议提出了妥善处理“四个关系”等修改意见,市林业局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咸宁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目前正在送审。
(四)2020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增加市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一是已落实注册资本金来源渠道。拟从重大产业基金中安排2亿元用于增加市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二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截至目前,第三方咨询机构已完成招标并进驻企业。三是适时注入资金。完成待清产核资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注资,预计2021年6月完成。
(五)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审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实施方案》和《咸宁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清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实施方案》和《咸宁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清单》,目前正在按程序发文。
二、已基本完成事项
(一)2020年7月3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听取将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借款转为资本投入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借款转为资本投入的汇报。目前,市高投集团、市金投集团已经完成9笔借款划转工作。
(二)2020年9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传达学习《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听取我市消防救援工作汇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11月初,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合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专项督查,目前6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
(三)2020年11月3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
1.听取审计反馈问题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发集团)
一是关于印发文件的落实情况。2020年12月4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33号)。二是关于加快推进国际会议中心、洲际酒店等项目的落实情况。国际会议中心主体结构已封顶,二次结构完成30%;屋面工程底板完成90%;外装工程完成样板段验收;机电方面完成一次机电样板段施工及验收。洲际酒店完成土方工程(含桩基),客房区基础工程完成60%。英迪格酒店完成试桩。1号小镇样板段土方已全部完成。三是关于优化主题乐园项目规划方案进展情况。2020年11月16日,市政府向环球世纪公司去函,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建设周期和建设内容加快推进。2020年11月30日,环球世纪公司向市政府回函,承诺尽快对乐园总体概念方案进行深化设计。2021年2月25日,融创中国、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主要领导来咸,进一步探讨研究融创主题乐园项目的规划方案。
2.审议《咸宁市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0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34号)。
3.听取住建部、省住建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截至目前,我市2019年启动的7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完工;2020年89个项目(涉及94个小区)已全面开工,其中已完工小区20个,达到了省住建厅“当年计划,当年开工”的任务要求,实现了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群众满意”的目标。
4.听取咸宁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圆满完成了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对我市2018-2019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我市考核得分95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5.听取6家市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拟制和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2020年12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编委会议审议研究,已撤销香城都市报社、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市勘察测绘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市澄水洞宾馆、市温泉中心客运站、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工程测试所、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市水利局驻汉办事处等11家事业单位建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四)2020年11月12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支持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2日,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同意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的请示》(咸宁政文〔2020〕58号)。2020年12月2日,省政府回复同意授权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进行REITs试点。
(五)2020年11月18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
1.审议《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重点投资项目办)
2020年12月4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32号)。
2.审议《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咸宁广播电视台)
2020年12月8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0〕44号)。
3.听取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清理处置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经清查统计,200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清理上报闲置资产5092.14万元(不含单位在闲置资产处置过程中新增报废资产12.2万元)。根据《咸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6〕79号)和《咸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咸财绩规〔2017〕279号)有关“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等具体规定,市财政局分门别类进行了资产处置。
4.审议《关于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的工作举措责任分解清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扶贫办)
2020年11月23日,印发了《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的工作举措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咸扶组办发〔2020〕17号)。
(六)2020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1.审议《咸宁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0日,印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咸办发〔2020〕14号)。
2.审议《湖北省咸宁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专家组评审验收,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3.听取关于签订《“再担增援贷”业务合作协议》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金投集团)
已与邮储银行、咸宁农商行、湖北银行和长江村镇银行签订了《再担增援贷业务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完成再担增援贷业务20笔6713万元。
4.审议《咸宁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奖补办法》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4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20〕5号)。
5.听取关于支持湖北省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情况汇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市绿投公司)
一是关于组建研究院的落实情况。2020年11月30日,完成了咸宁香城特色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2021年1月4日,湖北省科技厅下发了《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同意备案一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鄂科技发重〔2021〕2号),同意湖北省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二是关于研究院架构、出资方式、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落实情况。2021年1月15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市绿投公司召开会议商议研究院及研究院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增资扩股等事项。经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市绿投公司为董事长单位,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为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单位,市农科院以政府投入仪器设备的800万元入股,代表政府行使股东权利,参与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七)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1.研究讨论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咸宁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和《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和《咸宁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听取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30日,印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咸宁军分区政治处关于2020年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20〕18号)。
3.听取关于“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是关于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的落实情况。2020年12月31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37号)。二是关于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排查中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并向产权人(使用人)发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单,督促整改到位。
4.听取关于泉都大道绿化工程项目资金来源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绿投公司)
2021年1月7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明确双龙山孝子山片区开发实施主体权、泉都大道绿化工程主体权移交咸安区及其平台公司,泉都大道绿化工程建设费用从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中平衡解决,由咸安区负责。
5.审议《咸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报告》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底,《咸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报告》已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