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8-0060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7日
  • 名  称: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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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芳为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顾兴旺为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黄小洪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潘 华的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职务;

  黄艳华的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黄大明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莉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洪斌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云泽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宏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 飚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汤兆光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陈仲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徐金美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凯群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继高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 兰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荣华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吕 莉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周承九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兵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 飚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汤兆光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仲军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徐金美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凯群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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