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谭海华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光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命:
朱庆刚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岩松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万康勇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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