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安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素养,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在部队受过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到上午12:00,下午2:30到下午5:30)。
3.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人事股410办公室
4.考生需要准备的资料:请将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以下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审核。
(1)1寸相片3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1份;
(4)退出现役证书1份;
(5)下载填写附件3《“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1份,并由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字盖章;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7)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或体育学科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明)1份;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1份。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4.工作经历:如实填写,现有工作单位的请标明是否有编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在任何环节发现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人事股410室
五、笔试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一)笔试内容及分数: 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1:00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及排名、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下午3:00
2.面试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
3.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方式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占40%;专业技能测试:田径为必选项,篮球、排球、足球三项中选一项,占60%。
5.说课教材:湖北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体育锻炼手册》2022年6月第1版(主编:顾静)。
面试需要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八、体格检查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如第一学历相同,则以退役时间在前的优先)。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九、公示和岗前培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15-8312656
区教育局 0715-8326688
区人社局 0715-8328247
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