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0624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 名  称:关于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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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2024年3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32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市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二、领取准考证

参加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人员,由各选调单位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一般不得放弃考试。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调考试。

2.考生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4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笔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任何电子产品,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

后续工作安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咸宁组工网。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15-8126407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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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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