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热爱公安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分配和安排;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部分岗位学历、年龄有不同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10.存在辅警回避关系的(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17时止现场报名,提交《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彩色登记照。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大厅;联系人:王进、钟文静,联系电话:8172061。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市局机关相关单位辅警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人数比例的核消该职位);看护、特巡警、交警城区大队辅警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人数比例的核消该职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体能测试按照《咸宁市公安局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为适应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实习,实习期为六个月。对考察合格的,在平安咸宁官微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一年。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人均月工资待遇按现辅警待遇标准执行。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