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落实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工作等要求,市发改委对《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14次更新,主要是清理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等。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同步在咸宁市政府网站、咸宁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级收费标准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pdf
2.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pdf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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