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保证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各类会议定点管理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好2021-2022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鄂财行便函〔2020〕10号),《湖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咸宁市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采取网上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3家酒店,增补为2021-2022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增补2021-2022年度咸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统计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