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落实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工作等要求,市发改委对《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咸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第15次更新。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同步在咸宁市政府网站、咸宁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级收费标准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2.咸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