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隽发改〔2024〕6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22-04-01-53044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总长度3.86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3.864km,岸坡护砌5.947km,新建排水涵管16处,新修下河踏步10处。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河道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治理起点处(桩号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7.93m3/s。
3.基本同意河道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本次石港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3.864km,其中干流长2.727km,支流长1.137km。
(2)岸坡护砌工程:岸坡护砌总长5.947km,其中:干流总长4.275km,包括桩号0+000~1+335段两岸长2.670km、桩号1+335~1+650段左岸长0.315km、桩号1+650~2+105段两岸长0.910km、桩号2+105~2+485段右岸长0.380km,支流桩号0+140~0+976段两岸长1.672km;岸坡采用C20埋石混凝土固脚+M10浆砌石挡墙护砌结构型式。
(3)其他建筑物:新建排水涵管16处,新修下河踏步10处。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城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13.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0.47万元,临时工程95.61万元,独立费用192.77万元,基本预备费81.4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9.3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7.7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5.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其它费 用 | 合计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340.47 | 1340.47 | |||
一 | 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 40.52 | 40.52 | ||
二 | 岸坡护砌工程 | 1261.65 | 1261.65 | ||
三 | 涵管(16处) | 10.56 | 10.56 | ||
四 | 下河踏步(10处) | 1.46 | 1.46 | ||
五 | 其他建筑工程 | 26.28 | 26.28 | ||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 95.61 | 95.61 | |||
一 | 导流工程 | 13.40 | 13.40 | ||
二 | 临时交通 | 10.00 | 10.00 | ||
三 |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 29.59 | 29.59 | ||
四 | 其它临时工程 | 20.90 | 20.90 | ||
五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1.72 | 21.72 | ||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 192.77 | 192.77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3.08 | 43.08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7.41 | 37.41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05.82 | 105.82 | ||
四 | 其他 | 6.46 | 6.46 |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1436.09 | 192.77 | 1628.86 | ||
基本预备费(一至三部分的5%) | 81.44 |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710.30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19.37 | |||
Ⅲ | 环保及水保 | 83.54 | |||
1 | 环境保护投资 | 27.74 | |||
2 | 水土保持投资 | 55.80 | |||
Ⅳ | 概算总投资 | 18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