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32292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4〕219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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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隽发改〔2024〕6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22-04-01-53044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总长度3.86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3.864km,岸坡护砌5.947km,新建排水涵管16处,新修下河踏步10处。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河道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治理起点处(桩号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7.93m3/s。

3.基本同意河道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本次石港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3.864km,其中干流长2.727km,支流长1.137km。

(2)岸坡护砌工程:岸坡护砌总长5.947km,其中:干流总长4.275km,包括桩号0+000~1+335段两岸长2.670km、桩号1+335~1+650段左岸长0.315km、桩号1+650~2+105段两岸长0.910km、桩号2+105~2+485段右岸长0.380km,支流桩号0+140~0+976段两岸长1.672km;岸坡采用C20埋石混凝土固脚+M10浆砌石挡墙护砌结构型式。

(3)其他建筑物:新建排水涵管16处,新修下河踏步10处。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城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13.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0.47万元,临时工程95.61万元,独立费用192.77万元,基本预备费81.4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9.3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7.7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5.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城县石港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 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其它费 用合计备注
工程费用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1340.47
1340.47
河道清淤疏浚工程40.52
40.52
岸坡护砌工程1261.65
1261.65
涵管(16处)10.56
10.56
下河踏步(10处)1.46
1.46
其他建筑工程26.28
26.28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95.61
95.61
导流工程13.40
13.40
临时交通10.00
10.00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29.59
29.59
其它临时工程20.90
20.90
安全生产措施费21.72
21.72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192.77192.77
建设管理费
43.0843.08
工程建设监理费
37.4137.41
科研勘测设计费
105.82105.82
其他
6.466.46

一至三部分合计1436.09192.771628.86

基本预备费(一至三部分的5%)

81.44

工程静态总投资

1710.30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19.37
环保及水保

83.54
1环境保护投资

27.74
2水土保持投资

55.80
概算总投资

1813.21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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