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3229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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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隽发改〔2024〕6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22-04-01-86116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总长度7.2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7.28km,岸坡护砌6.984km,阻水机耕桥拆除重建2座。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河道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治理起点处(桩号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9.37m3/s。

3.基本同意河道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本次台源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7280m,其中:台源河干流4915m,支流张源港1755m,支流黄恩垅港205m,支流付家垄港405m。

(2)岸坡护砌工程:岸坡护砌总长6.984km。其中:台源河干流5625m,支流张源港824m,支流黄恩垅港310m,支流付家垄港225m;护岸采用C20埋石混凝土固脚+M10浆砌石护岸或C30砼预制生态砌块护岸结构型式。

(3)其他建筑物:阻水机耕桥拆除重建2座,采用M10浆砌石桥台+C25钢筋砼桥面板结构型式。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城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97.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8.84万元,临时工程102.42万元,独立费用185.83万元,预备费81.85万元,移民及占地25.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1.1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2.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其它费用合计备注
工程部分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1348.84
1348.84
河道清淤疏浚工程82.18
82.18
岸坡护砌工程1228.95
1228.95
建筑物工程11.27
11.27
其他建筑工程26.45
26.45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102.42
102.42
施工导流10.21
10.21
施工交通便道12.00
12.00
临时房屋建筑35.57
35.57
其他临时工程21.10
21.10
安全生产措施工程23.55
23.55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185.83185.83
建设管理费
43.5443.54
工程监理费
41.2341.23
科研勘测设计费
94.5394.53
其他费用
6.536.53

一至五部分合计1451.27185.831637.09

基本预备费

81.85

工程静态总投资

1718.95
移民及占地部分

25.15
水保及环境影响补偿费

53.81
环境保护专项费

21.18
水土保持专项费

32.63
概算总投资

1797.91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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