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隽发改〔2024〕6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22-04-01-86116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总长度7.2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7.28km,岸坡护砌6.984km,阻水机耕桥拆除重建2座。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河道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治理起点处(桩号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9.37m3/s。
3.基本同意河道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本次台源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7280m,其中:台源河干流4915m,支流张源港1755m,支流黄恩垅港205m,支流付家垄港405m。
(2)岸坡护砌工程:岸坡护砌总长6.984km。其中:台源河干流5625m,支流张源港824m,支流黄恩垅港310m,支流付家垄港225m;护岸采用C20埋石混凝土固脚+M10浆砌石护岸或C30砼预制生态砌块护岸结构型式。
(3)其他建筑物:阻水机耕桥拆除重建2座,采用M10浆砌石桥台+C25钢筋砼桥面板结构型式。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城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97.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8.84万元,临时工程102.42万元,独立费用185.83万元,预备费81.85万元,移民及占地25.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1.1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2.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城县台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备注 |
Ⅰ | 工程部分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348.84 | 1348.84 | |||
一 | 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 82.18 | 82.18 | ||
二 | 岸坡护砌工程 | 1228.95 | 1228.95 | ||
三 | 建筑物工程 | 11.27 | 11.27 | ||
四 | 其他建筑工程 | 26.45 | 26.45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02.42 | 102.42 | |||
一 | 施工导流 | 10.21 | 10.21 | ||
二 | 施工交通便道 | 12.00 | 12.00 | ||
三 | 临时房屋建筑 | 35.57 | 35.57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21.10 | 21.10 | ||
五 | 安全生产措施工程 | 23.55 | 23.55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85.83 | 185.8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3.54 | 43.54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41.23 | 41.23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94.53 | 94.53 | ||
四 | 其他费用 | 6.53 | 6.53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451.27 | 185.83 | 1637.09 | ||
基本预备费 | 81.85 |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718.95 | ||||
Ⅱ | 移民及占地部分 | 25.15 | |||
Ⅲ | 水保及环境影响补偿费 | 53.81 | |||
一 | 环境保护专项费 | 21.18 | |||
二 | 水土保持专项费 | 32.63 | |||
Ⅳ | 概算总投资 | 179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