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4〕9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23-04-01-14246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泉湖港河道全长19km,流域面积40.7km2,河床坡降18‰。泉湖港河道堤防标准低、抵御洪水能力不足,加之利用与保护不协调,洪水频发,不同程度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河道沿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保障泉湖港流域防洪安全的需要,是减轻山洪沟水土流失、调控区域水土环境的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26km,河道清淤疏浚0.7km,岸坡护砌4.100km,新建人行道路0.357km,新修下河踏步14处。
三、工程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治理起点处(桩号F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28.16m3/s。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本次泉湖港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泉湖港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别为V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0.7km;
(2)岸坡护砌工程:总长4.100km,其中:浆砌石挡墙+雷诺护坡1.370km,雷诺护坡1.495km,浆砌石挡墙护坡1.235km。
(3)道路工程:新建人行步道0.357km。
(4)其他建筑物:新修下河人行踏步14处。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崇阳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39.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