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33783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4〕228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崇阳县重点山洪沟香山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崇阳县重点山洪沟香山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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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崇阳县重点山洪沟香山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4〕9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0-421223-04-01-39932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香山港主河道长度18.2km,流域总面积39km2,河道比降4.9‰.香山港至今尚未进行过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现状河道防洪标准较低,河道比降较大,过流断面狭窄且淤塞严重,部分岸坡滑坡。该项目的建设是提高山洪沟的防洪标准、补齐防洪短板的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河道总长4.690km,河道清淤清障4.690km,岸坡护砌4.787km,新修下河踏步6处。

三、工程水文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

2.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香山港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布置

1.基本同意香山港城区段治理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香山港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1)清淤清障:总长度4.69km,桩号为香0+410-香5+100。

(2)岸坡护砌:总长4.787km。桩号香0+410-香0+877右岸、香1+842-香2+150段左岸,香4+750-香5+100段两岸采用格宾挡墙;香1+280-香1+803段左岸、香2+150-香2+850段两岸采用雷洛护坡;香2+850-香3+370段两岸、香3+370-香3+680段右岸采用阶梯式生态护坡。

(3)其他建筑物:新建下河踏步6座。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崇阳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84.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崇阳县重点山洪沟香山港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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