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04967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15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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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香建开发〔2025〕1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502-421202-04-01-466881),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促进咸宁温泉文化建设和咸宁市旅游发展融合,并深化“旅游+”融合发展,为推行旅游+大健康的产业模式助力,对完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提升环境质量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4924.52m2,总建筑面积50415.7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原游客集散中心主楼,新建地下康养水疗中心、温泉康养中心、温泉旅游休闲区、鄂南特色旅游文化街及配套景区车库等,并建设景区配套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人行道及绿化带配套工程、森林景区栈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山地热水网管和两口管井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5877.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你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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