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04974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17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通山县重点山洪沟黄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通山县重点山洪沟黄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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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湖北省通山县重点山洪沟黄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5〕2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24-04-01-83651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黄沙河流域小港河集雨面积49.5km2,干流长32.5km,河道比降0.147‰,为山区河流,汛期时洪峰流量较大,岸坡局部冲刷,河势变化较大,部分河段存在淤积,泄洪能力受限,山洪灾害频发,给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保障沿河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黄沙河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河道清淤疏浚长2028m,护岸总长5068.94m,其中左岸护岸长3309.49m,右岸护岸长1759.45m。

三、工程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计算治理河段设计洪水。治理河段起止断面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142m3/s(起点)、103m3/s(止点)。

2.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计算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岸坡地质条件分段评价。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评价。

五、工程设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河道疏浚设计。

3.基本同意岸坡防护工程设计。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通山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46.6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通山县重点山洪沟黄沙河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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