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04980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21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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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香建开发〔2025〕1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2-421202-04-01-46688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4924.52m2,总建筑面积50415.7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原游客集散中心,包括主楼7458.71m2,地下康养水疗中心8152.71m2,车库8285.53m2;新建温泉康养中心,占地面积5455.64m2,建筑面积4261.04m2;新建温泉旅游休闲区,占地面积2879.13m2,建筑面积3960.88m2;新建鄂南特色旅游文化街,占地面积7180.50m2,建筑面积9696.92m2及配套景区车库8000m2、设备用房600m2等,并建设景区配套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人行道及绿化带配套工程、森林景区栈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山地热水网管1920m和两口管井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5877.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你单位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潜山片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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