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科技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2-19 字号: 分享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频道、咸宁市科技局官方网站。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体系。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成立了由局长刘智毅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斌刘明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二是严格遵守公开制度。按照我局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改版升级,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另外,我们还启动建设了官方微信,目前已经完成建设,近期上线运行。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流程以及相关工作部署、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度,我们积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12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

三、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通过组织参加咸宁广播电视台《法治热线》等栏目,主要领导主动发布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措施,扩大了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功能。在局官方网站建立在线访谈、调查征集、咨询投诉等栏目,主动接受群众的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全年回复在线提问2条,开展在线访谈1期,转载国家相关调查征集类4条。

三是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对公众关注的加快创新创业的《咸宁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咸宁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国家级创新型 试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予以及时公布,同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咸宁科技创新网公开科技动态152条、通知公告25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6条、财政资金2条,专题专栏44条,技术需求发布和成果发布53条,在线提问等13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l8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审批审核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落实具体负责人,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科室职能,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并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二)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把群众最关心的“科技项目、科技奖励、专利保护”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政策解读等纳入公开范围。针对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等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用好载体,完善公开形式。一是依托局官方网站,把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建设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发布移动客户端渠道。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结合科技宣传等活动,宣传科技知识,宣传科技部门职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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