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发展、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年初,结合分工调整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委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完善下发了《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经信委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地进行。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为推进和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将信息宣传量作为硬指标列入每名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年终进行评分,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
四是拓宽发布渠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搭建OA办公平台,文件流转、事务审批等都可以通过PC端或者移动端在网上进行处理,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完成了网站集群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门户网站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了网站的安全运行水平;整合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经信系统的视频会议系统,全面提升系统内的信息传递效率。目前,我委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委门户网站、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报纸、云上咸宁等。
二、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市直技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信息公开,做到标准、信息、程序公开,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大对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信息公开,通过咸宁日报、咸宁新闻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三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组织做好我委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上及时、规范地公开了我委“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9条,在咸宁日报上发布各类信息56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工作制度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工作责任分工要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我委将围绕三个方面,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加强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委各科室报送信息的意识;二是明确标准,提升行政府信息撰写质量;三是强化督办,确保各项信息按时、按要求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xw.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255383。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