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2-19 字号: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深入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全年发布政策解读40个,规范性文件19个。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第一时间在网站首页发布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时更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的栏目内容。在网站公开我局对咸宁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60371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060118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相关信息。保证监督执法的公开透明化。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部门收支总表

1、“人员经费支出”1061.66万元反映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公务员考核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标准公用经费支出”219.79万元反映市司法局机关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出国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能力建设项目”1219.86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4、“公共服务项目”26万元反映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转经费。

5、“专项业务费”201.06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仲裁、社区矫正支出、其他司法支出。

6、“不可预见费”28.34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不可预见费支出。

二是部门支出总表

1、“行政运行”1082.62反映局机关的维持运转的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不可预见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44.06万元反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转经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费、纪检派驻经费支出。

3、“基层司法业务”50万元反应市司法局用于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

4、“普法宣传”20万元反映市司法局普法宣传经费支出。

5、“法律援助”27万元反映市司法局用于开展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包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经费、法律援助宣传经费。

6、“司法仲裁”4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仲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

7、“社区矫正”11万元反映市司法局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其它司法支出”1290.86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支出、十六潭法治公园部门法宣阵地建设支出。

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6.53万元反映市司法局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90.64万元反映市司法局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普法、公共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办法、人民调解、扫黑除恶等方面展开政策解读,采用图表、答记者问,一张图读懂、视频等新颖形式,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截止20181213号,共发布政策解读40项,在线访谈5篇。

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截止20181213日,收到线上法律咨询2200人次,投诉3件,行政诉讼1件,我局专门安排坐班律师解决了法律咨询和投诉涉法问题。对线上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今年8月为一名退伍军人行政复议提供法律援助。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我局将36项权责清单录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办事指南标准化。其中试行网上办理公共服务、行政许可类事项10大项、40小项。同时完成2项电子证照对接工作,与大数据中心共享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数据2000余条。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政务大厅实现24小时12348法律援助,早8-6点,律师坐班,线下面对面进行法律服务,晚6-8点,律师坐班,线上进行法律服务,同时将12348法律服务平台整合至12345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力争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推出公证行业“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目录及材料清单。结合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与省厅、其他地市州统一规范(名称、指南、流程、表格),更好地为当事人通畅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与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模式,域名规范为sfj.xianning.gov.cn网站前端采用静态化界面,首先从安全角度来看,静态页面不容易遭受黑客的攻击,黑客从你的路径中看不出你网站的后台、网站的程序以及数据库的地址。其次静态页面不会因为程序、数据库出问题,而影响网站的正常打开和用户的访问,网站的稳定性更高。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利用咸宁司法行政网、政务公示栏、微信、微博平台、咸宁云司法频 道等,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四、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定出台咸宁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制定出台咸宁市司法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保障依申请公开的及时、有序、有效进行。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宣传培训,利用律师进村(社区),普法宣传等契机,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宣传。

五、业务信息公开

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56次,预防矛盾纠纷456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97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4078件,涉及当事人32142人,协议涉及金额20245.4万元。全年共走访企业217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法律服务3800余人次,审查经济合同52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4150余条,化解涉企矛盾910余起,解决法律问题2540余件,避免经济损失1.85亿元二是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6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6753件,挽回经济损失4713.28万元。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案件7854律师进信访大厅、进法院、参与书记陪访常态化,组织援助律师积极介入全市楼盘、金融群访事件,截至目前共受理6个楼盘法律援助案件479件,金融案件18件,目前已办结案件404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三是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成立高新区企业联合调解委员会,帮助企业及时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18成功化解华中包装、腾龙钢化玻璃厂、福宁钢材等14重点群访积案,成功调解高新区同发机电、凯创机械、九州通医药突发事件,在社会上未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14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咸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260860

咸宁市司法局

2019130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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