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内容。
一、总体工作概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今年来,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业抓、科室配合抓工作局面,规范、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和年初规划,以“咸宁市统计信息网”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积极利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电子屏幕、机关公示栏等形式,不断加大信息公示公开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
二、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咸宁市统计信息网”平台,开设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工作要闻、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办事服务、网上直报、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并适时更新。工作要闻栏目国务院、湖北要闻、咸宁要闻自动获取主流媒体信息,传播弘扬正能量,统计要闻以全市统计系统工作动态为主。全年以多种形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44条、在线开展民意调查6次、在线访谈9次、文件解读6期、公布规范性文件1份。其中利用咸宁广播电台“法治热线”栏目,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相关知识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1.及时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准确发布全市重要经济指标数据,并对国民经济形势运行情况进行解读。一是线下产品,服务党政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编印《咸宁市领导干部手册》,收录《政府工作报告》摘要、统计公报,统计资料,湖北省市州、武汉城市圈资料,全市乡镇(办)基本情况及附录5部分资料,对综合核算、人口人力资源、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金融、人民生活、农村经济等十一类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公布;定期编印发放《统计月报》对规模以上工业等十二类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月度发布;不定期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专报》,及时向党政领导提供预警预测预判统计咨询服务;二是线上专栏,面向公众服务社会。在“咸宁市统计信息网”开设统计月报、年度公报、普查公报、统计分析专栏,向公众发布、解读统计数据。目前,已发布1-12月统计月报、咸宁市及6县(市、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报发布月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各县(市、区)经济动态,公报展现上年度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貌。其中2017年度地区生产总值1234.8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1%、固定资产投资1676.0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7.2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亿元等社会经济指标都可以在《统计月报》栏目中进行网上查询。发布统计分析30余篇,对全市经济运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业发展、民间投资、工业经济等社会发展态势进行适时解读,提振社会发展信心。
2.及时公布单位预决算信息。通过《2017年咸宁市统计局决算公开》、《2018年咸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主动将单位收支明细“晒”在网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及时公布人事信息。将局领导个人信息及分管工作信息及时“触网”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监督的同时,方便群众办事。
4.及时公布人事信息。将局领导个人信息及分管工作信息及时“触网”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监督的同时,方便群众办事。
5.及时完善发布机构职能信息。根据业务调整,2018年3月,对局办公室、第一产业科与第二产业科、第三产业科等6个科室工作职能、业务范畴进行了细化补充。
6.及时发布经济普查工作信息。在咸宁电视台滚动播放《告知书》、《一封信》和倒计时标语、播放专题视频宣传片。在FM88.1、FM95.9黄金时段播放宣传口号,在云上咸宁“咸宁”栏目开辟第四次经济普查专栏。在咸宁日报第一版开辟专栏,刊登经普标语、问答、倒计时等。
7.及时宣传统计法律知识。选派5人参加全市“学报告、学党章及学习《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并参加“咸宁普法”宪法、监察法知识答题活动和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知识在线考试。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宣传统计法活动。同时将统计法知识纳入2018年《统计月报》扉页。做客咸宁广播电台“法治热线”栏目,向社会公众讲解《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任何公民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1.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做好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继续做好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2.不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打造阳光透明机关。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纸媒、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数据解读和舆情监测。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统计信息网”(http://tj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0715—8052858。
咸宁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