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2-19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支付宝等自媒体平台,以及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电台等媒体,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中心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加强思想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升每名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定出台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保障依申请公开的及时、有序、有效进行。2018年,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我中心进一步梳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事项,全面清理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的内容,切实做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及时、依法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与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模式,域名规范为gjj.xianning.gov.cn。完善网站安全保障,网站已通过三级等保测评验收。拓展网上业务功能,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正式开通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业务办理功能。单位版网上营业厅正式上线,职工可在线上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业务越来越多,大幅度减少办事职工的临柜次数。目前全市已有900余家缴存单位与中心签约,450余家单位已在网上办理。二是便捷信息查询。推出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支付宝客户端“人脸认证”查询、“云上咸宁”客户端查询方式;提高“12329”热线接通率,减少客户等待时间,积极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今年来共接通群众来电6929个,客户满意率达到99.75%;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各类短信28万余条;回复网民留言问题411个,回复及时率100%。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咨询政策、查询信息、解决问题提供了更多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3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2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有湖北省公积金网站、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手机客户端、支付宝生活号、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方式便民、科学、高效。通过
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8条,新浪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37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402条,通过《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和咸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25条。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常态化开展公积金政策解读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操作规范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政策解读稿件、微博微信、领导信箱、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做好回应解读,提高解读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其中发布政策解读稿件
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次,领导信箱回复办理5件,网上调查6次,民意征集4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0715-8273649等全年共接通4900通。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新媒体平台的形式及功能还需进一步的增强完善。

2019年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市民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5-8135607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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