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36号)要求,我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效率。现将咸宁市林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局具体负责,明确了3位同志为局信息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科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对涉及林业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62条,通过咸宁林业信息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1条。我局通过咸宁林业网站及时公开各项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方针,重要文件以及林业生产技术知识等,信息更新及时有效,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积极向云上咸宁平台提供可公开信息,加强“两微一端”的运行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2018年1月至今,林业局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根据规定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宁市林业局部门网站”公开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收集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广泛宣传,主动参与。认真搞好宣传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三)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搞好督查,整改提高。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工作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工作,推动林业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咸宁市林业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