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2-19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政务公开。

我局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制订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利用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提供网上查询、表格下载、政策咨询等服务,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丰富形式载体,构架政务公开的渠道网络。在省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阳光执法、计划规划、政策解读、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等16个栏目,分门别类、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工商统计、计划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91条,开展民意征集和在线调查3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18年我局在各类载体发布宣传报道414篇。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对照省工商局行政审批等8类行政权力,开展了清权、确权、明责工作,清理出咸宁市工商局行政职权八大类236项并公开。

(二)围绕公共资源配置认真开展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安排部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所有检查事项严格按照工商总局文件精神,于法于规有据;市场主体名录库依托经济户口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涵盖了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两库信息实行动态更新;抽查实施细则明确了抽查检查步骤、抽查比例、频次、方法、抽查结果公示等,做到有章可循。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12万户,执法人员名录库共录入执法检查人员314人,开展双随机抽查60次,检查市场主体1700余户,并将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双随机抽查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带来的弊端,既节省了执法资源,又彰显了公平公正。我局将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通过服务大厅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对各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和办事依据进行公开。推行“十个一”措施,在全市6个县市区同步启动“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90%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力求实现市民办事最多跑一次。设置自助服务区,提供导办、帮办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咸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围绕社会关切及时做好政务公开。

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主动公开处罚(处理)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等。及时公开市级财政预算,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等,做好统一、规范地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8年开展文件解读5次。加强舆情监测,实现舆情应对日常化,2018年我局全年未发生任何负面舆情,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

(四)围绕机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我局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制订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的社会公开、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局务公开、考核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行为,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提报、审核、发布的规程。市局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行全面采集、整理法律法规允许予以公开的信息,由市局各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分管领导确认公开,并报市局办公室统一备案。形成了“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重点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什么”、“如何公开”等问题,2018年通过咸宁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发布569条动态信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督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市级财政预算,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等,做好统一、规范地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公开,依法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核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主动公开处罚(处理)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等。

(二)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商品质量监管、咸宁市知名商标认定、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等相关职能工作。先后对外公布了《咸宁市工商局2018年第三季度商品抽检信息公示》《关于开展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重”企业拟认定公示》《关于公示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咸宁市工商局云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询价公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相关公示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三)严格政务公开规程。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提报、审核、发布的规程形成“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重点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什么”、“如何公开”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将做好依申请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落实专门机构实行专人受理、分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办理依申请公开15。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局网站上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企业名称信息查询、年检状态结果查询、动产抵押物登记公开查询)都是免费的,无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及时,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情况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规范,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梳理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公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制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和规范,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社会各界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请联系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38667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21

责任编辑:杨伟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