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咸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警令部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市局各分局、相关警种、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了领导、人员、机构“三到位”,形成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局面,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先后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市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先后制定和完善《咸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咸宁市公安局公文类公开审核办法》、《咸宁市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等,由市公安局警令部牵头,法制支队、政治部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狠抓工作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由专人定期检查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咸宁网络问政、平安咸宁微信、微博等警务发布平台,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并把通报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2条。其中警务资讯228条,警营文化24条,发布政务信息7条。平安咸宁微信发布60余条,微博发布100余条,云上咸宁警视栏目发布50余期。
(二)做好群众关切回应工作。及时回复网络问政等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专家的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读范围广泛,涉及户政、驾考等方方面面。
(三)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利用互联网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接受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依托网络问政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近345条,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深知工作中存在有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极少数相关部门政务公开积极性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公安工作新常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各个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咸宁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