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2-19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局办公室作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信息资料的更新、发布和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局先后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网站管理、上网信息回复及新闻发言人等一系列制度。

(三)强化日常管理。完成网站升级改版并入政府网站集群,按照上网信息“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巡查、监测工作,有效杜绝不良和有害信息上网运行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视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疏通和拓宽群众查询、监督的渠道,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将办事流程图和有关表格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公车管理等工作逐步实行网上批办。

三、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网站专门设有政策法规公开栏,有针对性地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性文件、办法、解读等内容。为拓展公众互动能力,我局设立了调查征集、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等栏目,同时还开通了网络问政平台,便于了解群众的意见及建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网站、LED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条,其中局网站公开信息97条,包括工作动态28条、公共机构节能专栏10条、机关党建专栏4条、精准扶贫专栏4条、政策法规19条、办事流程6条、表格下载5条、调查征集2条、通知公告2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2条、内设机构8条、隶属单位2条、领导班子4条,LED电子屏公开发布法律法规9条,党务政务公开专栏6条,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6条,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018年预决算信息2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但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网站管理,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611

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128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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