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谋划部署,强力组织推进,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机制,坚持把“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强化队伍能力,加大督查考评,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实效。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地落实,压实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区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明确了由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了具体科室,并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区各乡镇办场和区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交叉融合,以公开优服务,以服务促公开,探索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二)狠抓公开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先后制定《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8〕28号)、《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8〕29号)、《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8〕3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公开范围、机制建设、公开渠道等具体事项。严格政务信息发布流程,认真做好拟发布信息审查工作,认真遵守保密制度等各项工作要求,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范围。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严格考核考评,强化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和多业务综合培训等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广各乡镇办场、区直部门成功经验,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融合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学习平台。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通报各乡镇办场及区直部门政务公开情况,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增强各乡镇办场及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对政务信息报送被动,排名靠后的单位电话告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在日常工作中,由区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的方式提高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强化激励和问责,从而保证了全区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向外公布公开,截至目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区级政府文件74个、部门文件39个、乡镇办场文件135个,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结合国税地税改革工作,及时通过政府权责清单集中发布页面等途径公开调整信息,更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的栏目内容。
3.进一步加强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区人大重点建议7件、政协委员重点提案8件,在区政协网站公开政协委员提案7件。
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相关信息。按照《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咸安区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调整公布2018年度随机抽查清单,37家单位共206个事项。截至目前,37家区直相关单位对全部事项进行了随机抽取检查,公示随机抽查结果490次,实现双随机全覆盖,抽查事项、抽查频率达到100%。
5.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信息公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1项,确定14家行政审批单位3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53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区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11家、收费项目2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6家、收费项目11项。编制区乡两级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企收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动态更新。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降税、减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湖北省降成本“31条”意见解读》、《破除民企腿短顽疾 降费减负让企业轻装快跑》、《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实施意见>》等信息,解读当前减税降费优环境等政策,发放《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宣传资料300余册。全区上下严格贯彻落实减负降成本各项利好政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2018年累计为企业降低各项成本15748.39万元,其中降低税费成本7104.63万元、用能成本798.3万元、用工成本1800.86万元、用地成本2600万元、融资成本3000万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收费219.6万元,降低网络提速降费费用225万元。全力推进“一张网”建设,加快与省市“一张网”对接,区级800余向事项中已有200余项能够实现“网上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1.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18年,我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关于咸安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咸安区2017年政府决算报告》,全区所有预决算单位(除保密单位外)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情况,公开率100%。
2.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内容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印发了《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8〕28号),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做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全年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咸安政务服务网、报纸、公示公开栏等,就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公告、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有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2018年,区发改局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批复项目635个。
3.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18年,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通过网站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其中:公开的政策法规9条,发布招标公告312条、澄清修改通知46条、评标结果公示192条、中标公告190条(工程建设项目30个、政府采购项目153个、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7个)。
4.抓好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印发了《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8〕29号),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了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就扶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做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
(1)脱贫攻坚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扶贫对象和帮扶信息、扶贫成效以及贫困村及贫困户退出等信息。2018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咸安区2018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预出列名单、咸安区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表、咸安区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明细表、咸安区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表、咸安区2018年度省级光伏扶贫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备案表等,发布扶贫动态新闻信息56条。2018年,全区4466户11845人达到脱贫标准,5个重点贫困村达到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
(2)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领域。在社区、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咸安政务服务网等积极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途径、审核审批程序等,每年按照政策规定对年度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量化调整,并对外公布,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利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省“双随机、一公开”网公布信息6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行政执法信息18条,社会救助信息8条,抽查各乡镇办场社会福利院信息4条、社会组织信息8条,动态新闻类信息32条。此外,还利用广播、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每年3月底前,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在政府网站上调整、公布。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6个、变更登记8个、注销登记1个,对网上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空缺字段进行了全面补充完善。
(3)教育领域。利用政府门户网、室外信息公开栏及其他多种途径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开。每年秋季开学前期,及时通过微信、网站、公共区域等公布招生范围、收费等信息。其中,2018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0条,动态新闻信息59条,招考信息33条。
(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在医院、社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网及各公共场所及时准确公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政策信息、重大疾病疫情分析形势研判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发布健康热点科普知识文章、视频信息、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年度主要任务及工作督导情况。2018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181家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信息,发布违规执业行为案件16起。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违法行为处罚信息、抽验检验信息、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等,2018年,区通过区食药监局网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88条,药品监管执法信息41期,食品抽验检验信息5期,注销行政许可信息2期。
(5)环境保护领域。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以“水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生物多样性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手提袋等形式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对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地表水水质质量监测月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环境质量年度状况公报、环保政务信息等信息公开项目,通过政府网和其它公共信息平台等不同途径进行了公示公告。2018年,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公布信息635条,湖北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4家,在湖北省环境污染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重点污染源信息公示4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环保督促反馈整改攻坚专栏中公示信息144条,248个环保反馈问题已整改销号143个。
(6)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多渠道公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范围、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方式及管理权限。在“5·12”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减灾委主成员单位,志愿者,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共500余人在咸宁市第四小学集中开展主题为“行动起来, 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单、宣传卡、宣传扇、全民综合防灾减灾折伞、全民防灾减灾实训手册共计15000余份,受益人数26560人,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7)加大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法规、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了全区14个乡镇办场古民居普查工作及“非遗”保护工作,并在各文化站共开展橱窗、展览46次,展板211块。完成咸安境内13个乡镇办场80处及资料整理,41处古民居调查资料汇编上报市文体新局,完成41处上报古民居保护责任牌上墙挂置,50条宣传保护执行《条例》横幅、宣传标语,28处获批咸宁市古民居保护单位。加强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信息公开,督促公共体育场馆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向人民群众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免费或低收费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公开免费低收费的体育场馆服务信息,全年各馆、站平均对外免费开放300天,免费接待群众达42.1万人次。
5.抓好厕所革命信息公开,抓好城乡住房保障、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信息公开。制定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厕所革命”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咸安政办函〔2018〕22号),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截止11月,分别新建乡镇公共厕所2座、交通厕所2座、旅游厕所12座、农户无害化厕所2200座、农村公共厕所8座。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租房分配名单、廉政房补贴等相关信息。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云上咸安、咸宁日报等媒体解读财政、税收和就业创业等政策,按月公开统计月报,定期发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分析产业发展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城乡消费结构、行业发展情况、工业用电情况等,公布5期区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社会发展、教育、住房保障、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开展在线访谈6次。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各级平台反馈涉及咸安社会民生、城市建设管理、教育卫生、精准扶贫等各类投诉、咨询、建议,截至目前共受理回复市网络问政平台反馈件482个、荆楚网反馈件39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0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5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6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18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开设宣传栏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办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的情况。2018年,我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1件,从申请形式看,当面申请2672件,占99.66%;网络申请4件,占0.15%;信函申请5件,占0.19%。
(二)申请办理的情况。2018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1件,全部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办理,并且全部按时办结。在办结答复的2681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675件,占总数的99.78%;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07%;申请信息不存在数的1件,占总数的0.0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1件,占总数的0.0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占总数的0.07%。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区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8年,全区共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行政诉讼1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要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2019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做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协调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网站读网工作,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更新是否全面,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年度工作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以制促管,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政府建网、管网水平。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联系电话:0715—832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