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0-01-17 字号: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由咸宁市教育局编制并公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网站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调整栏目设置,增加发布内容,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新增加2个专题栏目“迎祖七十华诞、展职教时代风采”、“咸宁市教育系统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活动”,一是展现了我市职业教育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二是表达了我市教育系统党员和广大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践行咸宁精神、唱响新时代的爱国、爱党、爱市的热情。进一步完善了其它栏目的设置和内容的更新,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布范围明显扩大,2019年通过教育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1条,通过教育局微信推送信息2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6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4

20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2

29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栏目设置需做进一步调整;二是基层信息发布量少;三是有些动态类新闻发布时间偏晚;四是网站一些细节问题还需整改。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全市教育现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查落实,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发布渠道,完善公开流程,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从严格依法治教入手,继续推行办事公开,继续优化服务态度,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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