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委以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机关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积极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现向社会公布咸宁市城管执法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本报告通过咸宁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5-8259089)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委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委通过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市城管执法委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一是依托市城管执法委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大厅、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咨询投诉栏目,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充分利用市政务中心城管办事窗口,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城市管理知识进社区、学校等活动,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宣传资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等活动,送知识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四是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视、报纸等方式的基础上,我委不断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好8012319咨询投诉热线接听工作,坚持每天24小时有人在线接听。2019年,共接听群众咨询投诉电话487个,回复、办理487个,收到网上咨询投诉109条,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
二、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门户网站管理专人通过门户网站后台上传信息,挂网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委属各单位信息员上报网站的信息须经本单位责任领导审批,严防涉密信息上网。要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信息员对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建立健全上报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质量。
(二)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委属各单位信息员根据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向门户网站管理专人报送信息,后通过门户网站后台上传信息,上传信息经市城管执法委办公室审核合格后进行发布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公众通过网站领导信箱、公众咨询渠道提出的事项,我委认真研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我委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无执法纠纷,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委再次得第一名,案卷更加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2篇,省厅网站52篇;门户网站公开挂网信息300余篇,微信公众号38篇,为公众提供了完善的查询功能。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19年无公民、法人向我委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方面,2019年我委无未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2019年我委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行政诉讼案件。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2019年,为迅速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热潮,我委通过设置特色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电视节目和宣传专栏等方式,让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在各类媒体开设治理工作专栏2个,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信息236篇。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委先后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以及咸宁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