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开2019年度赤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b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赤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赤壁市瑞通大道58号,电话:0715-5330205)。
今年以来,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坚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推进和协调、监督及检查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办、场)和市直相关部门相应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我市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夯实了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年初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建站任务,及时新建、整合了机构改革后新组合的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内容涵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社会服务、劳动保障、交通管理、医疗卫生、民政救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做了进一步排查,对发布信息不规范或发布与政务信息无关的政务新媒体立即进行整改或关停。正在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本市政务新媒体与市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严格执行考核考评制度,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对各乡镇(办、场)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增强各乡镇(办、场)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分析工作,对政务信息报送被动、排名靠后的单位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并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在日常工作中,由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办、场)和市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日读网、周提醒、月总结、季通报的方式提高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更新不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从而保证了全市各乡镇(办、场)和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交流互动工作情况。2019年1月至12月份在政府门户网站共更新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8157条,规范性文件信息76条,政策解读15条。“双微”平台(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2675条,其中微信上发布政务信息1284篇,在微博上发布政务信息1391篇。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政务服务事项2451项(行政许可312项,行政处罚1394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奖励35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检查152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强制96项和其他类106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230项)。在互动交流方面,开设有网络问政、市长信箱、在线访谈、调查征集栏目,积极对网友的留言进行及时回复。年初至今共收到市长信箱问政邮件239件,已办结232件;咸宁网络问政平台转办信访件303件,已办结303件,其中投诉件146件;咨询件89件;建议件68件。
(五)围绕重大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以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公开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65篇,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举措及信息5篇、生态环境治理120篇、脱贫攻坚756篇、教育改革信息12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信息12篇、卫生健康4篇、养老服务6篇、社会保障15篇、房地产市场信息12篇等经济社会热点信息。
2、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不达标断面综合整治、长江大保护、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公开信息24篇。
3、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7篇、保障性住房分配2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152篇、政府采购信息113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84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并且全部按时办结。在办结答复的5件申请中,同意予以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申请信息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20%。
本年度主动公开新制作规章性文件9项,新公开9项,对外公开总数27项;规范性文件62项,新公开76项,对外公开总数461项;行政许可312项,较去年减少224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451项,较去年减少2102项;行政处罚1394项,较去年减少1725项;行政强制96项,较去年减少15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5项,较去年减少1项;以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297项,采购总金额105136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9 | 9 | 27 |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62 | 76 | 46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6 | -224 | 3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553 | -2102 | 24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19 | -1725 | 1394 | |||
行政强制 | 151 | -55 | 9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7 | 105136万元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全部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办理,并且全部按时办结。在办结答复的5件申请中,同意予以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申请信息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2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2019年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原因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一)存在的问题。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1、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深刻。主观上认为政务公开的发布仅限于网站公开,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够全面,只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
2、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仍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质量和效果欠佳、信息搜索功能弱等问题,不利于公众查找和获取信息。
3、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各乡镇(办、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设置不统一,没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且变动频繁,人员配备和组织协调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承担相应工作。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现代化网络服务。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方便公众查询。
3、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4、强化督办考核。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每季度组织专班对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及限期整改,督促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促使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增强信息公开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1、2019年度依据《条例》第二十条公开了全市19家乡镇(办、场)、32家市直部门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
2、2019年度,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3、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70件,分别交由44家单位承办,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从征询意见的情况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6%。2019年度政协提案共71件,分别交由50家单位承办,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从反馈意见看,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