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商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商务局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商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开拓创新,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化各项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商务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以及电子政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信息公开化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化工作水平。公开的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和分析、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咸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并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3、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了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工作信息简报,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手册等多种途径对信息进行公开。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了调整充实,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和分析、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咸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5、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实行全免,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畅通申请公开信息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4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4条,通知公告52条,政府信息公开51条。

2020年,我局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网站公开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一条《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制止餐饮浪费行业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商务发〔2020〕30号)。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1

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6

-9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政府集中采购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编制并公布的《咸宁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内容。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了工作专班队伍建设,拓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服务的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户网站内容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覆盖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微信微博、云上咸宁等新媒体有待进一步建设。

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加强局机关网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平台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具体化、时间的及时化。三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协调推动各科室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数据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3件)、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件3件)。收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将各项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每个主办建议提案分别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汇报办理情况,得到代表委员的高度认可,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咸宁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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