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林业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林业局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林业局

2021年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局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了解政务信息。现将咸宁市林业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3位同志为局信息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科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林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对涉及林业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所有信息发布前均做登记,经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二、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情况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456条,通过咸宁市林业信息网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130条。通过咸宁市林业网站及时公开各项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方针,重要文件以及楠竹、油茶、桂花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后涉林企业复工复产技术支持等,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国有林场改革等,信息更新及时有效,内容丰富通俗易懂。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1月至今,林业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根据规定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宁市林业局部门网站”公开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我局积极推进农高区笋用林示范性项目、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PPP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并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发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报送不足,收集信息困难;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少,网站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广泛宣传,主动参与。认真搞好宣传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三)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搞好督查,整改提高。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工作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工作,推动林业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何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