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咸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http://gaj.xiann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力推进“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传统媒体。咸宁市公安局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坚持传统媒体、新媒体齐发力,截止2020年11月29日,在中央、省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各类通讯报道2680余篇(条)。其中,人民日报头版头条1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分别刊发报道4篇,光明日报头版刊发报道2篇,人民公安报7篇,《学习强国》28篇。

2、政务新媒体。咸宁公安抖音号居中央政法委“6月全国公安系统抖音号榜top20”第17名,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每季度考核名列全市前十,市政府督查室连续2期通报称“咸宁市公安局官方抖音账号‘咸宁公安’原创内容丰富,传播效果好”。咸宁公安抖音号、快手号粉丝分别为21.2万、25万,短视频点赞过万作品163个、过十万点赞作品49个、过百万点赞作品22个、千万点赞作品2个。

3、回应解读情况。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积极回复网络问政等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专家的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读范围广泛,涉及户政、驾考等方方面面。及时回复网民留言106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6

规范性文件

0

0

9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5

-2

20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42

0

128

行政强制

33

0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483824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公开机制有待加强,公开程序有待规范。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开信息的 采集、公开程序,做到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群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做好平安咸宁微信、微博、云上咸宁警视栏目等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推出一批精品宣传案事例,提高我局网站的宣传、服务水平。

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各职能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知情权,提高参与度。

咸宁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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