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改委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发改委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我委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发改委紧紧围绕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积极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网站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使长劲,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效率质量,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规范设置促进有序公开。在发改委部门网站开设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在内的12个专栏,对政策规定、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内容等栏目规范设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重大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及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对我委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和公开。

(二)完善制度实现有章可循。继续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持续完善《咸宁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市发改委现有依申请职权事项27项、依职权事项17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均明确了行政执法各项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厘清责任事项、职责边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严格要求狠抓督促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形成规定工作日内规范化发布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入年度工作目标,将信息公开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强有力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共计715条门户网站点击次数为45213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4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1

13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16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6

11

3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机构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申请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2020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8件。其中,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2件,阳光信访平台申请数4件,12345热线39件,信函申请数3件。所有信件均已按照相关要求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达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

2020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三是网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有待加强。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内容和公开形式,加强网站维护人员教育培训,全面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促进政务阳光透明,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xxgk/xxgknb/)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95155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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