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2020年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市政府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扶贫办主动公开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2019部门预决算表和2020年预算表;公开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奖补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公开了扶贫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办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人事信息和扶贫工作动态等内容,疫情期间及时对我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及人物楷模先进事迹进行公开。并根据相关要求增加开展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政务督查、审计报告、政府会议、公益事业建设等栏目,并及时公开相对应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要求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3条,同时,通过公开市政府扶贫办对外公开专用邮箱、办公地址及电话等方式,扩大贫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市政府网站要求不断对我办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完善,并加强对网站公开信息的审核,对各种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三次审核。首先由各科室负责人亲自把关,做好第一遍审核工作;其次,报送各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最后才能在门户网站及其它相关媒体渠道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本单位网站由咸宁日报传媒中心服务器进行统一管理。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办公楼地址变迁及时更新本办组织机构、职能及办公地址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方面印发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将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不断发挥考核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办上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市政府办对网站季度抽查通报和安排专人定期对市政府扶贫办网站进行监测,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对发现的空白栏目、错误链接以及其它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网站内容规范、科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已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召开在线访谈2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有效地回应了群众密切关注的扶贫政策问题。

市政府扶贫办网站今年共发布信息465条,其中政务动态156条、图片新闻59条、县市区扶贫信息44条、通知公告30条、政策性文件16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4条(包括2020年人大建议答复1条)、其它主动公开内容14条、公益事业建设4条、精准扶贫专栏11条、文明创建58条、机关党建14条,其他信息公开1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3

4

规范性文件

2

4

7

其它主动公开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85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政府扶贫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已按要求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并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未收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受理的各类信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政府扶贫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不懈地努力,2020年市政府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网站季度抽查通报多次获得优秀,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办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我办门户网战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16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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