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

来源:咸宁高新区 日期:2021-01-26 字号: 分享到:

咸宁高新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新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网一微概况

“咸宁高新”政务新媒体。7月份注册开通了“咸宁高新”微信公众号,设置了“动态高新”“走进高新”“了解高新”三大板块,其中“动态高新”下设“高新官网”“高新新闻”“政务大厅”“信息公开”“便民生活”5个子栏目,“走进高新”下设“先进事迹”“营商环境”“抗疫故事”“十九届五中全会”4个子栏目,“了解高新区”下设“联系方式”“企业信息”“招聘信息”“高新简介”4个子栏目。

咸宁高新区门户网站。8月初,咸宁高新区网站全新改版上线,设置了“新闻动态”“走进高新区”“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板块,改版后的网站共设有22个子栏目。其中“新闻动态”下设“高新要闻”“媒体聚焦”“园区动态”“横沟桥镇”4个子栏目;“走进高新区”下设“高新区简介”“园区企业”“园区印象”3个子栏目;“招商引资”下设“投资环境”“优惠政策”2个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等7个子栏目;“专题专栏”下设“党建信息”“党风廉政”“建议提案办理”“学习园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六大活动”6个子栏目。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门户网站

1.财政资金公开已按照文件要求,对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作出详尽说明,细化项目列支,及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2.规范性文件公开已对2020年1月1日至今实施适用的办法、决定、规定、公告、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有15份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份以咸宁高新区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以咸宁高新区名义发布的3份规范性文件已至有效期,建议宣布失效;另外17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3.通知公告。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高新区主动发布通知公告118篇,涵盖“零审批”承诺书、疫情防控、精准扶贫、工程建设、人事信息等类型。

4.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发布12篇国务院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公开、2017-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2015-2019年度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21项、行政服务事项8项、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复件2件、双随机一公开自9月起对外公开事项5项、集中2次发布2020年1-10月、11-12月份咸宁高新区基本情况、高新区人才信息招聘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

 “动态高新”下的“高新官网”“高新新闻”“政务大厅”“信息公开”“便民生活”5个子栏目均已超链接至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高新区官网,“了解高新”公布了高新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企业招聘信息等,满足辖区群众需求,“专题专栏”对高新区十九届五中全会、疫情防控、先进事迹等予以及时更新发布。高新区政务新媒体不断加强提升各项服务功能,交流互动性增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公众咨询,帮助公众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的构筑起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0年以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三是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较敏感,相关部门有所保留。

    下一步,一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二是主动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界定公开信息和免予公开信息;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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