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医保局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少川任组长;党组成员熊新元、万美英任副组长;分管机关领导万美英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晏雄伟、张艳、朱敏、付斌、陈章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二是规范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与公开工作、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等其他法定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对该市民申请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回复,并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涉及我局主动公开的情况进行梳理,并且严格履行“三审”制度,即信息来源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把关。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复工作,先后对《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咸宁市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累计制作、公开政府信息总数6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0条,机构职能类25条,社会保障、药品药械集中采购2条,依申请公开1条,其他类2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市医疗保障局对存在应更新未更新栏目、未与解读文件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整改,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下方公示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市医疗保障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形式较单一。三是处理信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逐步充实了公开内容,提升了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加强运用图标图解、动画动漫、短视频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提升公开形式的创新性和吸引力;2021年以来我局还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信息编辑校对不够严谨。二是个别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未进行关联。

2022年,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编发人员工作水平,做到发布信息“零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信息处理费用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共接到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3件;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2件。医保局均严格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要求,及时办结,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总共发布404则信息,包括政策类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日常亮点工作等。有关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过程中通过网上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网站征求意见。做到了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没有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工作。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1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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